替這位開版的大大回個文章巴,人體的熱接受器,大於43度C就會活化TRPV1接受器,也就是俗稱的辣椒接受器,這類型接受器,負責傳遞痛覺與熱等訊號,即使溫度在高,也是活化這類型的接受器而已,若開版這位大大受到這溫度過久,的確有可能受傷,且每個人對溫度的忍受是不同的另外,附上維基百科資訊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PV1
天道無極 wrote:個人認為網路發言,口...(恕刪) 對不起我修養沒樓主那麼好...看不下去了..樓主敘述事件來龍去脈,哪來的指控?個人感受卻會影響到他人重大利益?...完全不知道你再說啥..什麼利益舉個例子來聽聽看? 多重大?看文都看不清楚,還基本道理..
不是這樣的,是若他一直使用溫度大於43度西的手機,確實可能產生不舒服的感覺,TRPV1接受器活化以後,會導致皮膚感覺到不舒服,若再繼續使用可能導致刺痛的感覺,那是每個人都有的,並不是神經元失控導致感覺失調,但一般人可能稍微燙就先不完手機了巴~"~ 我只是提供生理上的反映現象。
在公共論壇針對特定對象和特定事件敘述一件事, 在法律上是被視為"指控"如果版主在他自己的臉書或僅限特定人讀取的部落格敘述一件事, 那是不是會被視為指控(白話文就叫毀謗), 就端看其用詞及動機.我相信版主不是, 只是純粹想分享其未經醫學證明的"體會", 而非"指控"
我想你誤解了TRPV1不過我還是強調根據我朋友所言, 也就如同您所言, 要"一直使用", 重點就是要一直使用, 才會感覺到異常. 正常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常見例外是糖尿病患者.vic7538 wrote:不是這樣的,是若他一...(恕刪)
樓主有點慘買了機子沒機會用,還沒貨換.......他們的售後服務差差差我不是啥公司負責人,只是小小小店主客人來買東西,出現問題一定會換(就算是客人雞蛋內挑骨頭也會換)只要貨品+配件齊全就可(供應商/批發要求的),遇上剛好沒貨,客人又沒其他貨品想換.我會全數退款客人(當然不希望退.怎說也是做生意,忙了沒錢賺.心一定不愉快)但客人不愉快=下次一不來了.但為了保障店鋪(自己),我也會在CASH MEMO印上注意條款
我覺得樓主CASE和您給買貨換貨是不一樣的您的買貨換貨只會影響到您和您客戶自己的損益, 但是樓主的描述若是真實狀況那可是會要全面回收的更何況您的第五點就像一張空白支票, 就好像台灣法律在最後一條很喜歡用"其他依主管機關訂定的事項", 什麼是其他依主管機關訂定的事項呢? 套用01名言那就看人品和運氣lazyking wrote:樓主有點慘買了機子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