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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自刪本文

替這位開版的大大回個文章巴,人體的熱接受器,大於43度C就會活化TRPV1接受器,也就是俗稱的辣椒接受器,這類型接受器,負責傳遞痛覺與熱等訊號,即使溫度在高,也是活化這類型的接受器而已,若開版這位大大受到這溫度過久,的確有可能受傷,且每個人對溫度的忍受是不同的


另外,附上維基百科資訊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PV1
小弟也有one x在把玩~~~使用一段時間是真的會發熱~~但因為使用導致燙傷去看醫生~~真的滿少見的!!
所以閣下是認為版主的神經元無法正常作用而產生溫度感覺失調嗎?

vic7538 wrote:
替這位開版的大大回個...(恕刪)

天道無極 wrote:
個人認為網路發言,口...(恕刪)

對不起我修養沒樓主那麼好...看不下去了..
樓主敘述事件來龍去脈,哪來的指控?
個人感受卻會影響到他人重大利益?...完全不知道你再說啥..什麼利益舉個例子來聽聽看? 多重大?
看文都看不清楚,還基本道理..
不是這樣的,是若他一直使用溫度大於43度西的手機,確實可能產生不舒服的感覺,TRPV1接受器活化以後,會導致皮膚感覺到不舒服,若再繼續使用可能導致刺痛的感覺,那是每個人都有的,並不是神經元失控導致感覺失調,但一般人可能稍微燙就先不完手機了巴~"~ 我只是提供生理上的反映現象。
在公共論壇針對特定對象和特定事件敘述一件事, 在法律上是被視為"指控"
如果版主在他自己的臉書或僅限特定人讀取的部落格敘述一件事, 那是不是會被視為指控(白話文就叫毀謗), 就端看其用詞及動機.

我相信版主不是, 只是純粹想分享其未經醫學證明的"體會", 而非"指控"
工讀生你好
假日加班真辛苦 看你回文很認真
想不想要跳糟 我們很欣賞你。
我想你誤解了TRPV1
不過我還是強調根據我朋友所言, 也就如同您所言, 要"一直使用", 重點就是要一直使用, 才會感覺到異常. 正常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常見例外是糖尿病患者.

vic7538 wrote:
不是這樣的,是若他一...(恕刪)
樓主有點慘
買了機子沒機會用,還沒貨換.......
他們的售後服務差差差

我不是啥公司負責人,只是小小小店主
客人來買東西,出現問題一定會換(就算是客人雞蛋內挑骨頭也會換)
只要貨品+配件齊全就可(供應商/批發要求的),
遇上剛好沒貨,客人又沒其他貨品想換.
我會全數退款客人(當然不希望退.怎說也是做生意,忙了沒錢賺.心一定不愉快)
但客人不愉快=下次一不來了.


但為了保障店鋪(自己),
我也會在CASH MEMO印上注意條款
h版有大量廣告帳號長期在發文推文吹捧HTC。01證實並關閉他們不少帳號,但關不完的
我覺得樓主CASE和您給買貨換貨是不一樣的
您的買貨換貨只會影響到您和您客戶自己的損益, 但是樓主的描述若是真實狀況那可是會要全面回收的
更何況您的第五點就像一張空白支票, 就好像台灣法律在最後一條很喜歡用

"其他依主管機關訂定的事項", 什麼是其他依主管機關訂定的事項呢? 套用01名言那就看人品和運氣

lazyking wrote:
樓主有點慘買了機子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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