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_chen wrote:7天內應該用新品換貨...(恕刪) 當初看板友建議!去電原廠!原廠說因為七天的顧客權益!建議我回原購買店家!送修後!手機回來!聯強"說是全新機"打開驗機!背面明顯一塊方形貼紙貼過!想說算了,開機後臉上三條線....螢幕又半邊整個都是線...店員當場幫我再次送修!一來一往又一個禮拜...哀~這樣我可不可以請求退款退貨...
ader_chen wrote:第二隻品換貨應該重新...(恕刪) 所以有更換,就應該以此"更換機"帶回之日期做計算嗎!!謝謝你!!買了兩個禮拜!其中一個禮拜不在自己手上!還眼睜睜看著手機掉價!感覺真的很不好!充滿著...
tangbaby wrote:所以有更換,就應該以...(恕刪) 很久以前主機板屢修不好,曾經與業者主張以下權益>>>>>>>>>>>95/2/14 再次發信給廠商針對本人與貴公司之維修爭議已於2/12發信告知貴公司,且於今日2/14撥打貴公司服務專線告知,結至2/14 17:00止,依舊未收到貴公司任何回覆.如第3次通知修復取件仍無法修復,本人將提請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1.依民法規定,在貴公司保固期限內因相同問題多次送修仍無法修復,則本人可要求解除契約或更換新品.(1/25,2/8,2/11共送修3次且問題原因一樣,第二及第三次送修經由現場工程師確認為主機板問題且未修復)2.貴公司雖提供3年免費保固期限,但由此案件可得知貴公司並無修復產品之能力,貴公司於產品外盒打上明顯之三年免費保固文字及圖形,有意圖導引消費者針對此一服務而購買貴公司產品之不實標示.3.本人將對貴公司提出損害賠償,因貴公司未對產品進行確認修復動作,導致本人依貴公司通知兩次前往取件卻無法取回修復品之所有損失.<<<<<<<<<>>>>>>>>>94/2/14廠商回覆很抱歉!! 這麼晚才回覆您的來信, 造成您的困擾與不便, 敬請見諒!!有關於您信中所提到的問題,我們與快服中心主管確認和討論的結果, 快服中心將會準備一片的良品來跟您交換. 也煩請您攜帶主機板, CPU 和記憶體前往, 並於取件的同時也將會在現場測試以確認更換給您的主機板並無相同的問題.而對於我們的產品造成您的諸多不便, 我們也再次誠心的向您致歉, 敬請您多多包涵.>>>>>>>>>
2013 7月20日 新莊某門市購買 HTC NEW ONE 黑 完全正常8月 3日 晚間約6點 從原廠充電器拔下後 畫面全黑無法開機打HTC客服確定手機虛要送修8月7日 下午全統收件我該去廟裡拜拜嗎?
ader_chen wrote:希望你不要跟我一樣墮...(恕刪) 大大....您的事情僑的怎麼樣了???..回來了嗎???---------------------喔....還沒回來....剛剛爬文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