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魯小丑 wrote:
"抱歉 因為SIM卡槽跟主機板是連在一起的 工程師判定您是摔到導致主機板損傷 這邊無法幫您保內處理"
我還愣了2秒才問說 所以我不付7900 RMA不會幫我處理????
客服說是的 因為是工程師判定的
我:您要確定唷 因為我知道妳們電話都有錄音 您確定工程師判定我摔到導致主機板損壞?
客服:維修單是這樣註記的
我:那這個事情很難處理唷 我知道人損的話妳們系統會有工程師回傳的照片 你要不要先看一下
客服:是的 我有看到 您這個的確是有摔到
我:我銀幕 邊框 都沒裂開 除了你看到的幾條刮傷外 你覺得我能接受主機板被我摔壞嗎
而且我這邊有紀錄耶 因為我摔到第一天就PO在我自己的臉書 到我禮拜一送修 這中間
有8天唷 這8天我都正常使用 如果是這樣 我要求工程師告訴我 摔到8天後主機板才故障的原理是?
客服:那這邊的話我稍後再請工程師跟您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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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被放鳥了 禮拜四再也沒有電話
不過禮拜五一早接到自稱"主管"的小姐來電
說是跟工程師討論後 決定幫我"例外"處理 連同外框換新部分 收2900
我是人損 所以我也沒有為難客服 直接同意
...(恕刪)
不知哪段有提及類似"樓主要求"出示證明是與摔機有關,而廠商無法提出證明?
僅看到樓主要求工程師說明,事後主管小姐提出折衷辦法{2900}
這樣真的是提不出證明?不是因想免除麻煩與爭執?
這應該是像雙方有爭議,溝通後,以"和解"收場吧?
事情有時不就是沒有對與錯,只是立場的問題,與看待事情的角度?
結果雖不盡樓主滿意,但樓主也接受了,上網PO文抒發一下感受而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