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 Lai wrote:
我完全無法同意...(恕刪)
謝謝指正,已更正錯字。
軟體是人寫出來的沒錯,但維護是要花時間花精力的。
大型一點的軟體,如pocket informant,或documents to go,都不是個人可以寫出來。而是要公司才有可能。
而這些軟體公司也是要獲利阿。以目前來說,iOS不管是在設備的一致性上(解析度和輸出入裝置的)、使用者的一致性(iDevice能入手的都偏向中高收入)、market完整性都比android要好。這也是為什麼iOS上的商業用軟體甚至是重量級軟體比android的多的原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