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zhenry wrote:
就和解書內容來看 "...(恕刪)
總算幫3隻小的處理完安排睡覺了,還原當初消保官處理方式~該手機係與電信業者續約購得,故小弟當初要求htc賠償手機售價(當初買了3個月用的時間不多),現場htc代表告知已經帶來新手機,所以小弟同意現場點交後討論和解書。
該手機為電信商續約購得,因牽涉經銷商價與零售價差異,htc賠償零售價有困難,故內容設定為手機出現原瑕疵,則由htc與電信業者自行處理解約與退還款事宜,消費者不介入,這邊指的原瑕疵是指原購入後所有發生過的瑕疵(條文未寫清楚,經驗不足,不需再討論),最後由消保官打印後雙方簽名和解。
今天事發在於已告知htc後的處理速度,客官自行判斷解讀,4/30進線客服說會有人5/2聯繫,等不到人聯繫再次進線,5/7提供照片,5/9告知星期一主管會有討論後下午回覆,我還要他們5/10回覆即可。
奧客嗎?或許吧,但是htc夠積極嗎?
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再這上面,今天自己的權益都不爭取了,還有誰能幫的了你?9月之後也買了幾千元的原廠配件(2組medialink),這不算支持htc嗎?奧客,或許吧,每個人都有所堅持,但堅持不一定得到相同的回報,不堅持呢?什麼都沒有。趕快落幕比較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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