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王子 wrote:
有意思之極,版主好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自己道歉就想什麼都沒事,說過的話就當過眼雲煙,說錯的事就想讓大家當看不見。當初嗆那麼大聲,一會有圖,一會自己親眼看見,呵呵。 Laytis既已道歉,還要抓著小事不放。
版主想告laytis的心理無非就是 兩個人在網上互嗆,雙方都堅持自己的觀點,結果版主不幸主張失敗,前面又撂狠話,等於抽了自己的嘴,而且是狠狠的抽, 面子上過不去,惱羞成怒於是想到提告這一招。想掙回點面子。 在下看了只感覺版主非常的“俗卒”, (好巧。和L大對版主的看法驚人一致!)嘴炮放太大,被人戳穿,遷怒於別人,不得不提告找回面子。以後這樣的事多了,大家還上01幹什麼。 反正以後放大話的沒事,最多來一句“道歉”,網友事就大了哦, 隨便評論可能會被提告哦
白马王子 wrote:
是哦,版主毫無氣量可言,最早自己在正文中寫了可以有BEATS音效,Laytis結合自己的體驗告知不可能有beats 音效,版主就認為Laytis是在討戰, 我從沒見過有什麽人能氣量小到這種程度。還大言不慚的說“要請教請把禮貌一起表訴出來好嗎? 這樣子容易被視同為討戰” 明明別人沒說什麽,自己已經氣急敗壞
這麽小心眼又氣量小,以後還是少上上01,動不動就要提告網友,不要出來害大家啦。都不準人家質疑你,那你在家自己爽就好了,幹嘛還要po上來? 質疑=討戰? 那大家以後上01就光看不準發言咯。 尤其是版主的文章,更是要小心哦,版主氣量很差碰不得。
我個人也是非常支持 白马王子的看法~
樓主分明是 標準的 見笑轉生氣!
請大家先把原開箱文仔細看過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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