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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market片面停止服務, HTC的反思


boogieman wrote:
我挺的只是軟體設計開發業和智財創作者的心血

不是給你們這些暴民這樣玩七天糟踏的...(恕刪)


+1
光是買線上購物就得買整新品了
還常常看到有些人自以為是地說
"兩個產品不知道挑哪個就線上購物通通買啊,反正玩完不要的那個再退貨"
TMD...你是不會去店家試喔!!
鑑賞期在台灣根本被濫用的機會比維護消費者權益還多

軟體七天鑑賞期
我看那些開發者每天看進進出出的收入應該會看到沒動力吧!!
原來我的日常用品是政府提供的呀....
不過政府把有問題的商品下架不是很正常嗎

不過現狀是...
google希望能保持全球標準
台北市希望保護法律
還真是是需要妥協一下...

還有那個15分鐘
好像是因為一些書籍出版商要求的
跟app開發人員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gacker wrote:
google mar...(恕刪)


7天真的太久了啦
用這麼久再退我都會不好意思

15分鐘真的又太短 會讓我用得很提心吊膽 而且試不出什麼功能 有跟沒有一樣

12小時差不多 與其要讓消費者擔心買來實不實用 而遲遲不敢下手 還不如認真測試之後確定是想要的 會更有動力去買付費APP吧

原本的15分鐘內可退費會讓我怕花冤枉錢不敢下手 只敢用別人推薦或是大家都掛保證的才會去買

現在是.......完全沒有...

不管怎樣GOOGLE真是太過分了 怎麼這麼惡霸

我愛Fiona wrote:
GOOGLE神話?
別擔心 下半年會有WP7的強機上場
保證強 不用擔心


WP7強雞??!!
哈哈哈哈
你在說笑話嗎?
綠色執政品質保證 ECFA是三小?我只知道他們不願面對的FactBook! http://epaper.dpp.org.tw/
只要 Google 能把程式安裝弄的跟 iTunes 一樣,
並且不能透過 apk 安裝及備份,然後軟體在綁定帳號,
那我也贊成 7 天的猶豫期,
不然用 iOs 的人, 不要說啥 Apple 能, Google 為何不能.
明明就是不一樣的管控. 用 Android 的人, 盜版的太多了.
不過沒賣台灣啦

所以強不強你大概也不知道吧.....

htc是兩邊押寶的

不否認現在google陣營是佔了上風

但另外一邊還是沒放棄

iTaiwan228 wrote:
WP7強雞??!!
...(恕刪)

almighty33 wrote:
股票網路下單應該也要...(恕刪)

股票市場是有公開資訊的.
買股票前你必須先研究此公司是否值得此價格
許多market付費軟體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資訊給消費者

==
竟然還幫你有人按讚. 真受不了.

Ouken wrote:
原來我的日常用品是政...(恕刪)


google 是管制app交易,就像是政府是在管制市場交易

是相同的意思


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是正確的啦!!
但是有多少白爛的人,會不會買一買,過幾天又來退!
等於大家被白搞一場了!!
為什麼日本的鴿子會停在公園裡,跟人群打成一片!!
為什麼台灣的鴿子,一看見人就跑光了!!
就是這個道理啊!!
軟體讓大家試用七天!!
那誰來開發軟體阿!!

jli145 wrote:
說真的...不管法律是不是適合 合不合理,只要是還沒有改之前 就是一定要遵守! 之前亞洲幾大面板場在美國被控告抄控價錢的時候 日本 台灣 韓國 幾個大廠被罰了多少錢 多少人去坐牢,你覺得這個法律合理嘛?只因為是亞洲廠商做的.幾家聯合開水晶會議 定個價錢 防止整個面板市場價格混亂.有人亂殺價競爭..所以這就要被抓被罰,只是因為幾家通路商沒有辦法參與定價.就被說是抄控市場行情.這時候你有站出來替他們發聲嘛,大聲的說"聯合定價是非常合理的"?說這樣的判決是不合理的

請問最後哪除了友達繼續自己上訴之外,哪家不是罰錢 坐牢了事?還有三星站出來當證人所以不罰之外?哪家不是賠錢了事, 雖然很不齒三星的行為 不過整件事情最本身也是出在法律問題吧. 還有之前微軟在歐洲都會被控告壟斷市場之類的 也是罰錢了事,大家愛用愛買 都用微軟的.他把IE家在視窗裡面當做他軟體的一部分..這樣也要被罰 這樣法律合裡嘛,不過微軟有不賣歐洲嘛? 請問有任何一家直接說我不賣了 然後當地的賣出的也把保固期都給停止不保固?
apple控告三星抄襲 美國判他們以後出手機都要先給apple檢查過...這樣合理嘛?手機這種東西設計不就是它抄它 它抄它,智慧型手機變來變去 都是一個樣!不過三星除了繼續尋法律途徑上訴之外 有把全美國的或都徹掉嘛,有說不賣了,之前買的售後服務都消失嘛?
原因就是美國.歐洲 法律就是這樣 法院就是這樣判.不管合不合理 就是這樣. 在修法之前只要牴觸到就是要按照規定去遵守.

說真的很多人一直說15分鐘就是合理 7天就是不合理,多久是合理,見仁見智,有的人網路超快,手機抄新,下載3分鐘就好 玩起來達到全部的效果 15分鐘之內就是可以知道要不要,不過還有些人就是下載了很慢 或是被小孩亂按 會怎樣 之後才發現,這樣超過15分鐘,不過也沒管道可以申訴.

很多google信徒不斷的說台北市政府就是在找goole麻煩, 就是熱愛android, 所以他的規定就是正確的,最合理的,超過15分鐘的人就是一定想著要盜版,覺得台北市政府對的人 就是在挑戰google的民主 自由!...這點真的很有趣...可以看到網上很多google的用戶對於apple的信徒不屑一顧, 因為他們就是 "i dun care",現在goole出了這種事情 先姑且不論15分鐘合不合理,當他公然反抗公權力的時候 就是打了台灣人一個巴掌!不過看到google的fans 在那裡說"i dun care","15分鐘非常合理"...超過15分鐘就是要盜版他,就是要做壞事,就是故意玩完然後不給錢退費.很多那種悲觀,先入為主的想法加註在別人身上,姑且不論有多少在盜版,我相信很多人也就是就事論事,當一間企業大到,公然對抗國家 而且連人民都在支持外國企業不支持國家.企業自己本身的規定 可以凌駕國家的規定........這樣真的很可悲


在世界上很多法律就是不合理不人道的.不過當它還是法律還在那的時候 他等於一個國家的尊嚴 是一個國家治理的準則,一個外國企業公然挑戰 不削一顧,請問這樣的企業 你在支持的點是?他是美國企業?他是iphone潮當中的清流 還是因為你拿著google的手機 所以有一種堅持的信賴感.

所以GOOGLE這次真的錯了,錯的真的不是因為那15分鐘或是那7天哪個才是合理,錯的就是那財大氣粗的嘴臉,錯的就是自以為自己是自由民主的象徵,公然挑戰國家公權力的嘴臉, 錯的就是培養出了另一群"i dun care" 的信徒



說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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