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i145 wrote:你也知道無良電信也者...(恕刪) 你自已也說了 歐美很多地方對消費者的保障比台灣好而台灣政府卻不去管最基本的法律,你何時看到無良的大財團違反了極大多數人的利益,獲取極大的利益,卻被政府告倒的相信歐美的企業賣不實廣告減肥藥吃死人,絕不是只罰幾十萬這麼簡單吧然後政府就是一句「無法可管」,「依法」不實廣告 就是罰幾十萬而已!類似的事情不勝枚舉而google的market機制,是全球統一的難道台灣這方面對消費者的保障突然又凌駕全球了嗎?
angelbaby wrote:我覺得在台灣"資訊是...(恕刪) 我認同資訊是有價的 ,但合理的是用機制是必須的,尤其是越來越肥大的遊戲,數據包大得嚇人而且載回來還不一定能正常玩,我之前就遇過再回來可以執行但觸控位置有問題google這次突然終止合約,那是不是公司租用google apps google也可以隨意關閉,那公司都不用辦公了阿!google一直再推雲端應用,但經過這次事件後使我反思雲端是否實用,對googel的誠信也打了大問號!
瑪爾Gy wrote:不能因為少數黑心軟體...(恕刪) 這樣的話 所以說如果今天情況 ,市政府如果不是說7天 是說1天 ,這樣google就會說好,馬上改.如果不改,你也會支持市政府,因為符合你的比例原則. 對於你來說比例原則比什麼都重要.所以也不需要緩衝期,也不需要協調. 只要是外國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台灣法律要馬上為了他們符合他們的比例原則.然後不用經過任何會議 表決 直接把7天改成更合理的1個小時2個小時 或是24小時?說真的..難道你一點點都不會覺得goole在這個關頭 ,先讓步 ,在協調..最後可能在定一個goole條例 或怎樣.可以從7天 少成1天或是怎樣 合理的時間,兩般皆大歡喜 google也是遵循法律 政府也為台灣人民爭取到了福利,市政府有面子 goole有裡子..這樣雙贏對你來說真的不好嘛?為什麼你可以不斷的罵政府.不斷的覺得google被打壓被迫害 以不公平的事情來打壓.....對你來說什麼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