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保了
送修時HTC轉送聯強
那因為過保而且必須要更換機板
所以當時第一次送修聯強報價表示機板損壞
需更換機板($1460)
以下報修單

當時接到電話也有再次確認電池是否更換
但是工程單位的回覆卻是電池沒問題
OK那報送修完畢後
拿回來的第二天
重新啟動的狀況再次出現
且併發許多其他電池問題
再度送修((還沒返件所以沒有報修單))
並報價$770 ((聯強聲稱已打8折))
前後總計$2230
由於我認為維修在1500以下屬於可以接受((因為只要再使用約1年等我弟上大學))
但是總額到2000多就偏貴了
其實3000多應該就能購買到效能不遜於S400的手機了
那還不如不要修
我是在想
這樣的話
兩段式報價能否要求說合計總額超過原先我維修的預算
而要求廠商扣除檢測費後將原先的機器返還?
也就是說在契約中對方並沒有履行修復的義務
能否要求將款項返還?
也就是1460-300後剩餘款項返還
有人有類似經驗的嗎?
>>>0114更新<<<
我把消保官搬出來後
聯強願意免費更換電池
我也同意了
目前問題就此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