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太興奮所以店家沒給發票跟收據的事都給忘了
一早打電話到HTC詢問
查得我這隻手機是七月底的機子
我是在一般通訊行購買的
所以想說等下回店家要發票或收據
也做好也許要多付5%營業稅的心理準備(不到1000保固多3個月)
然後剛剛突然想到相機都還沒使用過
就跑到房間裡打開拍拍看
沒拍不知道
一拍不得了
感覺應該是中了紫光了
當初會選擇購買這隻已有心理準備 所以還沒很驚訝
現在的疑問是
把機子回原通訊行 還是直接送HTC
怎樣的方式對我比較好?
(不管怎樣我都該先跟通訊行要收據或發票是吧 )
還請各位給個建議
先謝謝了!!
附上早上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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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覆~本打電話請HTC來收~後來取消改送回店家~因為我才買第二天而已~
也順利拿到購機證明了!
最後確認我的機子也是7/16出廠的~
現在很期待拿回機子因為用了一天感覺比我現在拿的XL快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