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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微薪資的你,沒有想過萬一被告會有什麼後果?

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即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例如「登報道歉」或「公開聲明更正」。同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此所謂的特別規定,於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名譽..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妨害名譽(侵害商譽)只須侵害行為發生「足以使他人名譽或商譽受有損害之虞,即可依法請求相當之金額」

以上資訊參考: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659,&job_id=43212&article_category_id=1035&article_id=18577

加重誹謗罪只要文字圖畫內容(不論標題或者內容)足以貶抑他人(包含法人)人格,仍然足以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而若是以流言想要損及他人信用,造成別人商譽受損,則觸犯刑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管你是台灣人、香港人、還是哪裡人,只要你是地球人身處有法治的地區,

法院制裁絕對逃不掉!


領取微薪資的你,沒有想過萬一被告會有什麼後果?
領取微薪資的你,沒有想過萬一被告會有什麼後果?
領取微薪資的你,沒有想過萬一被告會有什麼後果?
2013-05-29 12:01 發佈
這篇必須推
夜路走多了必定遇到鬼
虧心事幹多了半夜必定鬼敲門....
等著看這些人遇到鬼的時候,臉上什麼表情~
哈哈樓主錯了
他們不是工讀生
是正職員工~

薪水似乎不低呢(更不用提22K了哈哈)
我沒提到"工讀生"這三個字,管他是什麼來路,這篇文章適用所有人。

btw,正職員工薪資就高???

香港大學畢業生起薪就起碼約六、七萬台幣了!!!

台灣正職員工月薪有六、七萬的要幹多久才有機會?比例又有多高?

不知道在內湖的科技公司任職的正職員工,

月薪超過六、七萬的要幹多久?比例多少?


擔任網路論壇板主有沒有機會?
擔任論壇網管小妹有沒有機會?
擔任網路寫手打手有沒有機會?



以上兼任機會會不會大一點???
我是HTC消費者,我也遇到了HTC客服問題剛剛發表了註冊以來的第一篇文章,之前我也覺得別人PO的很扯,但我遇到了.不是每一篇說HTC有問題的都是工讀生好嗎!
沒有人說"每一篇說HTC有問題的都是工讀生"好嗎!

有問題是事實敢承擔法律責任就直說,

那這篇文就不是給你看的,

不用氣憤。

這世道 wrote:
我沒提到"工讀生"這...(恕刪)


香港的洗碗工就4萬台幣囉!

不過有去過香港的應該也很清楚...他的開銷很大

房價比較高,吃東西更貴,隨便一杯奶茶就60塊了

早上一杯奶茶加三明治,差不多100~150

國情不同沒辦法比!

扯遠了...不過我相信htc這次的良率真的不好!

有買到瑕疵品的都知道,請不要草木皆兵!!!
大學畢業生起薪就差約三倍了,消費物價有差到三倍嗎?

勞工階級自己都任勞任怨了,難怪台灣勞工薪資倒退十年,

老闆口袋笑呵呵!



更何況有人草木皆兵嗎?



有問題是事實就直說明講,絕對給你取暖贊聲,

相關法律條文絕對跟你無關,一點都不用擔心。



這裡只是好心提醒,不在射程範圍內的不用擔心、氣憤,


國際上法律訴訟都打來混去的了,


言盡於此。
最近不斷抱怨HTC狀況的,大多數在此2個狀況中。

1.新帳號
2.潛水半天都不登入/不發文,一發文就是抱怨文

反推回來,不要買到機王的好方法就是:
1.不要開新帳號
2.帳號要常用,不要都沒登入。

不然買到機王的機率太大了~
搏君一笑,我相信有一些真人是真的換得很辛苦了啦(苦笑)
不全部都是工讀生或類似最近便當文、麵包文(請找立報、和Grace的新聞)之類造假(還弄出人證)、謠傳(被抓又說聽來的)的文章。

PS:01可否抓一下短時間同IP多帳號登入的狀況。
放心

被告,自然有公司會幫這些工讀生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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