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tt0523 wrote:上網加看影片就6個多...(恕刪) 看到這我笑了這誤會可大了,每個人的見解不同,解讀就會多樣化...這真的有笑點之前遇到一個客人,服務小姐問:請問要幾份?那客人:3,4,5,6份(他邊想邊數邊唸),答案是6份,不是18份啦
pitt0523 wrote:可以解釋笑點在那嗎 ...(恕刪) >持續上網,大約4~6小時>看影片,大約2~3小時>只打電話通電話的時數約一小時的話,大約一天不知大大有沒有看見第三行的第一個字 ? "只" 如果用英文會翻譯成"ONLY","神父(神愛世人)"的原文中如果少了這個 "只" 那就真的是在自找人炮, 不過有了這個字, 原文的三種情況是"或"的關係, 而不是"且"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