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樓主也知道不是全部的軟體都有試用版,那麼Google針對這些個案的處理方法為何,通通丟給使用者自己去寫信找開發者退費嗎?所以假如樓主遇到了金光黨,警察應該叫你自己去找金光黨要錢嗎?
就是因為Google搞了半天,什麼說明也沒有什麼對策也沒有,扔一句我們全世界都這樣做的阿,我們覺得15分鐘就夠了啦,看看別人,每一個被通知的,大家都是國際公司,有的不是APP market,有的是,但是人家通通願意帶回去參考改善,所以人家打你50大板,不應該嗎,從前Google要退出大陸,不就為了要保障使用者的權力嗎?現在呢?
地方政府已經對這個企業的消費者保護有疑慮,企業是否應該要出來解釋並找出能夠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對策呢
不是就一副"我就是這樣","大不了不賣囉",這種小孩子的態度,如果Google願意釋出善意跟政府好好的協商,拉近彼此觀念的差距,是不是才是比較成熟的作法呢,來聽幾句話,回去隔著一個太平洋想兩個禮拜,這樣的作法好嗎?
法律會過時,七天或許不見得適用各行各業,法律可以修改,但請走修法的過程
如果Google一個公司反對就見效,那是不是現在乖乖遵守的都是笨蛋?都來抗議這個消保法呢?
dickensking wrote:
大哥阿,人家不是都已...(恕刪)
台灣很大?
Google一定要聽?
是~
在台灣的地盤一定要聽
他現在退出了
就不用聽
Google做法不對?
"一定"要配合的點在哪?
不聽就是不對?
喔喔喔
你的觀念應該是
不聽就是不乖
台灣法律最大~~~要乖喔~
dickensking wrote:
既然樓主也知道不是全部的軟體都有試用版,那麼Google針對這些個案的處理方法為何,通通丟給使用者自己去寫信找開發者退費嗎?所以假如樓主遇到了金光黨,警察應該叫你自己去找金光黨要錢嗎?
就是因為Google搞了半天,什麼說明也沒有什麼對策也沒有,扔一句我們全世界都這樣做的阿,我們覺得15分鐘就夠了啦,看看別人,每一個被通知的,大家都是國際公司,有的不是APP market,有的是,但是人家通通願意帶回去參考改善,所以人家打你50大板,不應該嗎,從前Google要退出大陸,不就為了要保障使用者的權力嗎?現在呢?
地方政府已經對這個企業的消費者保護有疑慮,企業是否應該要出來解釋並找出能夠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對策呢
不是就一副"我就是這樣","大不了不賣囉",這種小孩子的態度,如果Google願意釋出善意跟政府好好的協商,拉近彼此觀念的差距,是不是才是比較成熟的作法呢,來聽幾句話,回去隔著一個太平洋想兩個禮拜,這樣的作法好嗎?
GOOGLE讓人反感的理由就在此
丟一句「沒辦法」
就順理成章繼續維持著過往對Andriod Market擺爛的態度。
我都不知道google一直堅持15分鐘的原則
是想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還是想保障市場上一堆騙錢軟體的權益
不想賣還是早點走吧, 就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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