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這個訊息 不是很開心明明就是他們公司休假 為什麼這筆費用卻要顧客出??提醒您, 針對進停留於關區超過五個工作天的貨件, 將加收倉租費, 於送件時一併洽收一公斤2元,未超過200, 以最基本收200元洽收,請注意 *更改送貨地址要收費210元貨到收款 *超過14天會有滯報費每天多加200元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DHL EXPRESS
依電信法第 49 條第 3 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如違反上述規定,依電信法第 65 條第 1 項規定將可處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購買入海關時有簽自用切結書的人 小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