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tore wrote:
Motorola最主要的專利集中於"通訊"
apple最主要的專利集中於"人機介面和使用者體驗"
當然MOTO的專利組合還是最龐大
MOTO和NOKIA一直有在收取通訊費用.
沒錯...Nokia 和 Moto 本來就都有收"通訊"的權利金。
Nokia 告贏 Apple 也是這方面的,其他廠商早就乖乖地繳了。只有 Apple 最皮。
除非 Apple 很皮,也一樣一直沒付給 Moto,這樣才會有差。
我不懂為何買了 Moto ,對其他 Android 廠有幫助。
其他廠商還是要付 Apple 的權利金啊 (如果侵權..)
Apple 只是把付錢的對象從 Moto 改為 Google。
所以還是專利大廠吃香,專利小廠還是要付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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