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j3rul3 wrote:嗯……去查查某人在...(恕刪) 5j3rul3 大,小弟只有在 mobile01 這裡觀看各大大,並看的也比較少不清楚完整內容,沒有在 ptt 上面(bbs換成 ptt了就一直無法註冊了)⋯所以無法完整判斷---但從各大大所述內容判斷,並向各大大報告參考,雖然小弟立埸不是主張各大大走法律途徑,但先前小弟在這裡有碰到直接人身攻擊的小弟是直接警告並就走法律途徑了,小弟就是那麼肚量沒有那麼大,沒錯不怕,有錯道歉自己白痴會承認的那種,只可惜對方是中國來註冊並跳 VPN 從美國來,無法再下去⋯只能靠大家共同譴責和檢舉五毛的行為⋯---但是在台灣各譠論的言行受台灣言論自由保障,似乎部份台灣人也受五毛影響以為人身攻擊不是什麼事情,這點只能勸告某J大,各大大其實算是很有風度並以德道勸說為主,若真的某J大人在台灣並是台灣人,告妨害名譽真的很簡單,把對話內容抓下來,去警察局報案並拿到報案三聯單,整個流程不超過3個小時(主要還是警察大大筆錄時間)⋯然後就等被告自己來到案說明,並妨害名譽這是"刑法公訴罪"⋯每位大大一告,短期生活和心靈必定受影響,還不包含結果對未來和前程的影響⋯雖然台灣人各大大普遍都好和平不愛計較並風度都很大,但也有像小弟這種實踐派並肚量比較小,不能揍人就直接告的,真心建議某J大言行真的要小心⋯並有智慧可以去權衡一下真的是贏到什麼和輸了什麼?
shoanz wrote:5j3rul3 大...(恕刪) HDRJ從來就不懂得檢討前因後果,只會說都是他人偏激致使自己這樣子的結果!舉例:因為腦粉護航~所以我要繼續酸Sony這句話頗矛盾的,前後顛倒。沒有酸,沒有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