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灣有朋友一直要我幫他買GN白色外殼,
就算已經飆漲到310RMB, 他們還是堅持要買,
我就下單了..
5/22一早快遞顯示快遞員派送中...
結果到晚上都還沒到, 我就有不太好的預感..
5/23一早, 快遞公司打來, 說東西被偷了,
問我價值多少, 我說1240(310元x4).
快遞說他最多賠500元, 我當然不能接受,
接著就通知賣家跟快遞公司溝通.
剛剛賣家打電話給我, 說快遞不賠全額, 所以他希望我
幫忙負擔一部分(因為是我拜託他一定要幫忙找到白色殼的)
問題是, 貨品還沒簽收, 我這個買家怎麼有責任呢?
這是快遞跟賣家之間的糾紛啊...
目前看來只有兩種解決方式:
1. 我不退款, 賣家再出4組白色殼給我.
2. 我申請支付寶退款.
唉, 這賣家頭腦實在不清楚啊...怎麼會找我幫他負擔損失呢?
之前新聞是說有爸爸從大陸寄2萬多元的手機給台灣的女兒用
結果也是寄丟了
也說賠幾百元 女兒不甘願
鬧上新聞 後來好像有全賠....
應該是快遞公司要全賠才對
把客人的東西弄到不見
真的很瞎....
(到底是在海關不見 還是在台灣寄送的時候送錯家)
在台灣寄送的時候 送錯家
快遞可以要回
不然原本收的人不還
快遞公司可以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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