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Google台灣負責人位子不保了


對這次android app 鑑賞期的問題, 台灣google實在處理的不漂亮,

1.台灣google代表明確拒絕7天鑑賞期的要求
在談判中,除非有很確定的底線,絕對不可以輕易說出拒絕的意見,
因為這會讓談判破局... 你可以打模糊戰,可以延長戰線,可以用拖字訣...

2.把有違法疑慮的付費app全下架
這只怕是台灣google所下的愚蠢的決定, 得罪了部分android迷, apple只怕是偷著樂呢..

3.之後又請美國google代表余7/1到台灣來處理
google之前已明確拒絕7天鑑賞期的要求,後來卻又表示要派人到台灣協商??這是搞甚麼??
是表示台灣google代表出包要請總部派人來擦屁股嗎?? 還是台灣google的聲明是屁話??


在這次事件中google失了面子與裡子,是很嚴重的公關失誤, android的在台灣的市占率
只怕越來越不樂觀...
2011-06-28 13:19 發佈
美帝的公司可能都一個樣,
台灣當地負責人有責無權(下台應該),對台灣的消費者要有起碼的尊重,
總公司談判高手就不必了!
個人網購經驗,在台灣退貨(2~3次,購買N次)尚未被拒絕
在android market是還沒買就被拒絕!真是看!
apple都肯讓步了

google還傻在那

若都要算計得失

我看早早退出android領域罷了


sai1126 wrote:
apple都肯讓步了

google還傻在那


就說解除購買約定機制不同了還在apple肯為什麼google不肯...

google只要從market上解除安裝就表示解除購買約定了...

apple還要先寫信述明理由...才會解除購買約定...

這兩種機制論方便度那個方便??

那越方便是否代表解除購約定行為會越容易形成...

那我到建議google也比照apple一樣用寫信來解除購買約定...

然後一樣提供七天鑑賞期...

依我的使用習慣:
七天會用到忘記時間..
反而以現規的15分鐘會比較好..我會馬上下載馬上用..不好用馬上退..

sai1126 wrote:
apple都肯讓步了...(恕刪)


Apple讓步?

Apple本來就是30天寫信去申請,通過審核後就可以退費
看不到讓了什麼步...
沒辦法
台灣人都瘋android阿
外國 OSX Symbian BB WM都還有一定的市占率
唯獨台灣大家口中的智慧型手機只有android & iphone
你講出第三種 人家還會懷疑你是不是傻子 除了這兩種以外哪有第三種智慧型手機

mrbay wrote:
那我到建議google也比照apple一樣用寫信來解除購買約定...

然後一樣提供七天鑑賞期...


問題在於Google不想養客服...XD

Sideway wrote:
Apple讓步?Ap...(恕刪)


Google摃上了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要求Apple和Goolge依法提供「付費程式」的7天鑑賞期,不過Google不願意遵守,而被市府重罰100萬,Goole乾脆將付費軟體下架。有消費者就說:沒差!付費軟體下架,就去下載破解版。Google不僅拒絕遵守台灣七天鑑賞期的法規,甚至大動作把Android Market的付費程式全下架,不過,台北市政府也不甘示弱,放話要是Google到7月1日還不改善,除了已經開罰的100萬,不排除加碼,再罰150萬。

消費者自有聰明選擇,因為比一比同樣是國際公司,但針對下載應用程式的鑑賞機制,Google堅持15分鐘,而Apple則願意遵守消保法的的七天鑑賞期。如今Google直接將台灣的付費軟體下架,更加深民眾的負面觀感。

除了造成民眾不便,Google的不妥協,也等於為競爭對手,蘋果iPhone製造機會,搶佔台灣的智慧型手機市場。


我指的是七天鑑賞這一部份



mrbay wrote:
就說解除購買約定機制...(恕刪)



裡頭要怎樣規定 各有各的辦法

要寫信才能退 那消費者就照辦法走呀

今天在這討論的是七天鑑賞這一塊

我也是Android系統的用戶

即使今天google有沒有七天鑑賞這部份

對我來說都沒差別

單純只對google若想推行android市場

不凡多看看競爭對手怎麼因應

老大不爽被罰一百萬 然後關掉market

這樣對android用戶來講 是公平的嗎

apple從善如流 你要七天 我給

但怎麼退法 照他的遊戲規則走 若你不嫌麻煩就退

google學著作 很困難嗎?


sai1126 wrote:
裡頭要怎樣規定 各有...(恕刪)



我認為Google這次的行為出發點都是在保護"自己"跟"開發者"

所以才以全面下架來做反應

個人覺得的確是反應太大了一點,這樣對消費者的打擊太大




樓上有在討論Apple與google的政策




很明顯就是一個理由

google沒有客服部門 當然無法使用驗退制度

在Android上 要退費就是按一個按鈕

同意就可以退費了

這跟Apple真的差太多 你還要寫信去給他檢驗是否達到退費

so 兩者差太多了 實在很難去比較

畢竟google不可能因為這次事件就去特地養一群客服.....





但是別忘記北市府這個"無理"的要求會有什麼問題




為何是"無理"

從google改變政策變成15m開始

沒看見其他國家對於這項政策的任何反應

"台灣"的確是第一個

再者

北市府真的了解這種"智慧財產"為重的APP

真的適用7日退費嗎?

所以我去買周杰倫的CD 第一天買 第二天備份 第三天就可以退錢了嗎?





綜合以上

"就算"如果Google妥協了



我們消費者也不會多獲得太多的好處

為什麼?


因為GOOGLE對開發者將會通知"台灣"市場

將會有"7日猶豫期"



未來會有多少"遊戲"不會在"台灣"上市呢?

未來會有多少"電子書"不會在"台灣"上市呢?

未來會有多少"軟體"不會在"台灣"上市呢?





雙面刃就是這個道理

砍到開發商

也會砍到消費者呀



可憐的台灣

短視無知的鬼島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