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於 STUDIO A 購買New iPad, 後來ipad4發表想辦理退貨.
致電台灣apple總公司, 得到的反映卻是只有線上購買的才能購買後14天內退貨.
明明都是你們自家的apple產品. 卻這樣把責任推給經銷商太不負責任!
在台灣賣相同價格,卻有不同的服務, 消費者最討厭差異化的感受,
這是不是代表消費者以後不要去經銷商買apple產品了! 反正價格相同.
服務卻不到位, 經銷商應該要拿出誠意, 站在消費者立場, 我們不要有不平等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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