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從香港帶三台IPAD2,台灣入境會有海關查稅問題嗎@@?
tsaichisheng wrote:
聽你在頂多課稅沒收~...(恕刪)
看看法律吧
大陸地區
大陸海關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為:
(一)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二)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
(三)有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的其他行為的。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專門或者多次用於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專門或者多次用於走私的運輸工具,予以沒收,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特制設備,責令拆毀或者沒收。
攜帶多台闖關不申報不就是走私??那只是人家放你一馬叫你補稅而已
真的要嚴辦可能還要請閣下去勞改吃免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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