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大陸網站看到這則新聞
本來想到香港買台回來玩..這回真的沒希望了....
連在國外買自用一年了都不能帶進來....要繳稅??
我不想在中國買比香港貴了兩千...
(看這樣..會不會中國買了帶回台灣在進來又要繳稅啊..)
怎麼辦啊...(這是真的還是亂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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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打iPad走私 自用也需缴1000元的税金
“尽管向海关人员出示了我iPad内的文档、照片,但最后还是被迫交了1000元的税。早知道就不带iPad回来了。”
10月18日,在美国工作的张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在经由香港回内地探亲时,为自己使用了一年之久的iPad缴了1000元税金才被放行。记者从深圳罗湖口岸了解到,由于近来苹果iPad走私严重,口岸已加强了对旅客的检查力度,许多自用客的iPad也纷纷“中箭”。
据罗湖口岸工作人员介绍,从4月份以来,罗湖海关每天至少查获十多台iPad违规入境,涉嫌走私的案件达60余宗,为此罗湖海关加强了检查力度,就算是自用者也需要缴纳1000元的税。
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解释:“自用物品就可以免税是一种误解。微型电脑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要按5000元的标的征收20%的税即 1000元。”记者查询得知,按照海关总署8月19日发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之规定,微型计算机iPad在20种不能享受免税的商品之列。
据了解,自7月iPad在香港正式上市以来,从香港流入内地的iPad就越来越多
文章出處 / 電玩巴士 http://ipad.tgbus.com/news/new/201010/325419.shtml
http://shenzhe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9/tab37316/info227637.htm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6916.htm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你可以叫我Alan或阿斌,請不要叫我mis339,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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