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Jobs為平板電腦等待了12年,才打造出iPad尚稱滿意的作品
由此可知,2003年的iPad原型機,Jobs認為電池太耗電且電池部份造價昂貴而駁回。
又Jobs認為也認為蘋果的平板電腦,不能再是用觸控筆的,已是落伍的方式,不夠創新(Newton已失敗一次),還要找出更好的人機界面。
結果事實證明WinTel觸控筆平板電腦產品失敗。且價格昂貴。
我認為蘋果改良過A4處理器,但目前擔心若改為多工任務將會嚴重耗電,故暫時單工(其實哎鳳OS是有多工基礎底子在,只是時機問題)。等A4改進能勝任後,OS必將更強。甚至正計畫徹底打造觸控式OS X。
總之是時機問題。
報導:
但喬布斯依然不為所動,他這樣宣稱:iPad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翻開蘋果公司的歷史,你可以發現喬布斯為此等待了12年。 1997年,卷土重來的喬布斯果斷槍斃了一系列專案,其中就包括蘋果的第一款平板電腦Newton;到了2003年,工程師們造出了第一台iPad原型 機,獨斷的喬布斯為此大為光火。他向這些工程師們發問:在本質上,這些東西除了能用來在廁所上網之外還有什麼好處?那一年,『原始版』的iPad耗電極 快,電池部u韞豪酊熙y價就高達500美元;如今,一台總價400美元的上網本已經可以工作五六個小時。另外,對於喬布斯來說,讓蘋果像其他公司一樣推出 使用觸控筆的平板電腦?想都別想。
早在2003年前後,已經有無數公司充當了發現新大陸的麥哲倫,領頭的是微軟和英特爾。微軟最先提出使用觸控筆在螢幕上輸入文字,並聯合電腦廠商推廣 UMPC產品。英特爾的類似終端被稱為MID,為人們隨時隨地的上網需求所準備。東芝、惠普、戴爾、三星、富士通這些公司,都曾推出UMPC或者MID, 但它們的價格太過昂貴,遠遠超過了筆記本電腦,但卻沒有什麼後者所不具備的功能。
史蒂夫‧喬布斯,業界普遍認為他是一個偏執的完美主義者,他曾經對《財富》雜誌宣稱:軟件就是用戶體驗。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庫比提諾一幢大樓里的這 群人,發明了iPod上的大轉盤、可以裝入信封內的筆記本電腦,還琢磨出了iTunes 網上音樂商店的下載銷售和分成模式。iPod不是第一款數字音樂播放器,但它夠酷,並且簡潔易用,將付費數字音樂推向主流,占領了美國等國家70%以上的 市場;iPhone也不是第一款智慧手機,但憑借炫目的多點觸摸屏、令人愉悅的操作界面,蘋果使移動互聯網接入和軟件下載成為大眾行為。
這是過去十多年中蘋果創新的秘密。與完全開創全新的產品概念不同,喬布斯更擅長採納現有的『半成品』,並向世界展示如何將它們整合併付諸實施。
其間的最大奧秘在於它所使用的蘋果A4處理器。喬布斯對此仍然諱莫如深,但業界相信它來自兩年前蘋果所收購的P.A.Semi,這家半導體公司曾為美國軍 方提供技術。為此,蘋果公司花掉了至少2.78億美元。蘋果A4處理器的工作頻率達到1GHz,為了最大限度節約電力,iPad暫時放棄了多任務處理,甚 至宣布不再支援Flash這一被普遍認可的網路多媒體格式,理由是過于消耗系統資源而增加用電。
報導: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204/2767922.html
我很喜歡 EeePC 的輕便, 他讓我可以隨時寫文章, 簡單的上網.
但是 EeePC 的觸控版, 真是服了華碩了, 觸控版能搞得這麼難用還真是不容易啊!

最後就很尷尬了, 帶滑鼠嗎?? 不帶很難操控, 帶了又失去了EeePC 的輕便! 最後往往投降, 帶 MacBook算囉!
MacBook 優秀的觸控版, 跟多點觸控的能力. 你根本不會想要帶滑鼠! Apple 就贏在這些細節上!
另外就是無線網路. MacBook 的無線網路軟體幾乎是無痕操作的. 設定好一次幾乎就永遠忘了他的存在囉. 斷訊再連接都一切無痕, 自動.
EeePC 701 (Linux版本)就很圈圈擦擦囉! 每次斷訊了再重連, 反應慢就算囉, 常常需要手動再重選.
每次開機, 光連無線網路就得搞好幾分鐘以上, 真的是很煩勒!魔鬼就藏在這些細節上啊! 台灣廠商們!

OhiYooo wrote:
我自己有 MacBo...(恕刪)
7系列的觸控板真的不是很好
10系列倒是可以接受 包括觸控反應 螢幕大小
基本上論設計
小筆電最完美的比例應該是10吋
做到7吋就要考慮像sony p系列用小鍵盤+觸控點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a3619453 wrote:
嘛..我也沒有損你呀...(恕刪)
我也沒說你損我呀..
怎麼急著澄清呢

卒仔也不是罵你啦~只是對01上那些喜歡貼別人舊主題為樂的人的一種稱呼罷了..請別在意

另外, 在我看來違反版規的可是您...
a3619453 wrote :那你引用我的文章說著01卒仔是有什麼意圖嗎?
回答:只是對01上那些喜歡貼別人舊主題為樂的人的一種稱呼罷了
(如果你是電腦,你一定是當機了
)a3619453 wrote:
所以你覺得"列為本日最好笑"這種話不是在挑釁嗎?
那我可以把你這句話列為本日最好笑囉?
我不覺得是挑釁,反倒覺得你的回覆比較有挑釁意味 至於你要列甚麼為本日最好笑不需要過問我
最後,我發現你本身具有極愛筆戰的性格(一直重複編輯同一回覆是怎樣) ,就不與您在此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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