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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4.0正式封鎖Adobe flash, Adobe 危機已提前來臨了

Rintarou wrote:
請參考
http://www.gnu.org/software/gnash/
不會被告死的..


不幸的是,gnash 並非與 Flash 10 完全相容。

Adobe 一向都只有公開二至三個版本前的 Flash 規格。
現在「規格大部分公開」的只有到 Flash 7。

SkyCFC wrote:
這只是一個成文規定跟不成文規定兩種形式而已
Apple明講了,而其他公司不明講,僅此而已
都在做同樣的事情
就像是Android不會因為你沒有明講,他就有辦法用Objective-C寫一樣
因為並沒有人去提供Objective-C在Android平台上運作的能力
而Apple也不打算去主動提供其他語言在iPhone OS上運作的能力,不過他就只是明講告訴大家你們沒辦法這樣做,僅此而已


這位大哥... 麻煩您將 3.3.1 的條文看清楚好唄?
現下 3.3.1 是限制了 Flash CS5 所"能夠"開發 iPhone Apps 的能力..

跟 Apple 主不主動其它語言一點兒關係都沒有..

沒人要 Apple 主動提供其它語言啊..
而是它"限制"了別人提供其它語言的能力..

我認輸好唄? 您怎麼說怎麼算~ 您開心就好~
Rintarou wrote:
這位大哥... 麻煩您將 3.3.1 的條文看清楚好唄?
現下 3.3.1 是限制了 Flash CS5 所"能夠"開發 iPhone Apps 的能力..
剛剛想到一個理由,因為 app 上架都要由 apple 審查,apple 大概不想自找麻煩免費替 Flash CS5 等其他五花八門的開發環境 Debug 吧?
真是蠻可惜的,本來還想透過 flash cs5 在 iphone 上面開發一些應用程式的。
不過我相信 apple 有他的考量,但我也希望 adobe 能跟 apple 的關係能夠改善,這才是消費者及開發人員最開心的事。
大家都扯好遠

其實我個人的看法
Apple 不支援 Flash 只有一個原因
就是為了維持 App Store 的收益

App Store 現在可是 Apple 的金雞母
尤其是 Game 這一塊
不要小看一堆 0.99 美金的遊戲
App Store 靠這個就可以撈很多

如果 iPhone/iPad 開放 Flash 支援會怎樣?
那就會有一堆遊戲開發者開始改用 Flash 開發遊戲
開發好的遊戲也不用上 App Store 審察了
直接放在隨便哪一個 Server 上就可以讓使用者下載執行
要收費的話也自己來,不用上 App Store 給 Apple 抽
那 Apple 還賺個屁啊?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供大家參考後續發展..
也有 Jobs 對於 3.3.1 的回應..
Steve Jobs' response on Section 3.3.1

在 developer 的世界裡, 自由是一種蠻重要的事..
想寫程式自然會去挑選各自適合的語言與工具..
被限定只能用某些語言.. 真是前無古人啊~

這件事對於 Android 來說也許是莫大的機會呢..
Rintarou wrote:
供大家參考後續發展....(恕刪)


fragmentation 是 Andord的最大問題,因為自由,各家手機廠各寫各的
開始引起不少應用程式開發與及兼容問題
如果要統一版本,那就不自由,跟蘋果沒兩樣了?
還好吧,像PC統一OS版本也還是比mac開放許多啊...
Apple 控制一定要用官方SDK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就是希望使用者不會退縮不升級OS,這種問題在 Android很明顯,連在m$壟斷的windows都是一樣。

在不久的將來 iPad OS很可能連CPU指令集都不一樣,Apple 可能早就規畫一整個升級路線,
若是因為市場被其它開發工具商卡住,而難以強迫開發者使用新的XCode,那會變成災難。

Windows 市場上曾經被Borland卡住而發生類似的事情,以前的 Borland也是windows好哥們,
最後呢? m$ 還不是利用各種手段讓borland在市場活不下去。在Windows上開發軟體的,現在
有誰不是用m$的SDK ? 用其它家工具的幾乎都是少數。

j2j wrote:
fragmentation 是 Andord的最大問題,因為自由,各家手機廠各寫各的
開始引起不少應用程式開發與及兼容問題
如果要統一版本,那就不自由,跟蘋果沒兩樣了?


呵呵~ 很高興有人談到這種深入的問題了..
完全自由與完全控管兩種極端本就有所利弊,
現在 Android 與 iPhone 的發展正好成了對比,

太過自由將分散焦點浪費心力,
太過集權將限制創意與未來發展..

過與不及都不好, 老祖宗的中庸之道可能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真正的問題是如果我們老把答案用二分法來分, 常會落在文字的
陷井裡..
"自由加上任何限制 = 不自由"
然而, 任何問題其實都有"程度"上的差別,
就如果我們的自由"必需符合法律"一樣... 適度的限制才是真正的
自由..

好像扯遠了... 突然有感而發啦~ 別理我~~


然而這條 3.3.1 對於崇尚自由的 developer 來說已經變成了
"傷害創意的惡法" 了~

之前 App Store 的審核機制雖然有少數人無法忍受, 但對於大多
數人來說仍在容許的範圍, 但現在這一條文的限制可真前文古人,
會有怎樣的結果還很難說~

在 2008 年 Adobe 開放 SWF File Format 的 License 前,
也曾說過是希望在發展的初期不要分散精力, 個人認為這種說法
只是一半真實, 另一半其實則是排除競爭者, 因為它的所謂"初期"
也太久啦~~

但事實上, 這種做法對於Google 來說也許是個好範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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