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樓主開箱文的好介紹,但個人也深覺不該去買本來就確定不想要的機種,一來不環保(雖然不嚴重),二來辜負了人家退換貨政策的本意與美意。那些美國自家人或誰誰誰更加誇張地濫權,也不該成為我們跟著濫權的藉口吧!試想如果妳是那是一間店的老闆,遇到這樣的客人,難道還會打心底尊重客人這樣的行為嗎?一定多少會不舒坦吧?不過我相信樓主跟大家一樣都太期待太喜愛這新產品了,一時情急吧,往後多想想好嗎?忠言逆耳了。
michael.gallery wrote:又是一個濫用30天內不滿意可退換貨條款的人,失敗中的失敗!歐美日等國家都有此條款,但他們相信人性決不濫用,反倒有人以利用此漏洞為聰明,糟糕至極! 日本我不知不過歐洲美國人不會濫用?? hahahahaha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