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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呦我的媽! 買錯規格怎麼辦 ?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沒有法律常識請不要任意提出法律意見

只會誤導看文章的人而已

在店面購買

你有人拿刀逼你

沒有人強迫你購買

一切購買意願就是在你自己

能怪誰

lw8522 wrote:
不對!七天之內退費完...(恕刪)



退回不用付擔任何費用,這太離譜了。消費者將商品退回給店家,還不用付擔來回運費,難道店家不賺錢還要出來回運費給消費者鑑賞?是哪個天才想的法令
tory910220 wrote:
大家好 小弟的母親上週末在台中SOGO買了一台 iPad 32g wifi + 4G

~_~ 我母親不懂規格 他只希望在跑業務時能夠SHOW產品圖給客人看

所以沒多問就刷了一台回家了

現在已拆封註冊



拆封、貼保貼、註冊都是您母親在店家時都弄好了嗎?
可以不用回答,因為好像不重要~

回到正題...
不用爬文了,您手上的iPad產品沒有問題,所以根本不可能可以退,
因為在實體店家購買除非產品有問題不然是沒有什麼無條件退貨這件事情的,
東西買了就接受吧!價差4000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
既然退貨是不太可能了,上網當中古貨賣掉也不可能當新品價賣,
我猜測4000的價差頂多讓你省回2000而已,
那不如就加減用吧!
alan88 wrote:
退回不用付擔任何費用...(恕刪)


7天鑑賞期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裡面特種買賣情形(訪問跟郵購之情形)
至於會這樣訂定法規主要在於保護消費者
畢竟這種買賣方式本來就對消費者比較不利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等等...)
不像現場購買可以互相問答,了解產品內容跟直接看到實體物品
可能因為介紹產品人單方面說詞或者誘惑,顏色經過電腦處理後有色差,物品大小不一等等...
所以才會以法令嚴格規定如果營運特種買賣的賣家
必須要承擔這個風險
我個人不覺得這條法規有任何不妥
唯一的辦法就是打電話回去給那業務說

你真的是一個很會賺錢的業務....

相當沒有同理心!!!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社會已經夠亂了別再誤導了...

花路路 wrote:
唯一的辦法就是打電話...(恕刪)


社會又更亂了一步...

花路路 wrote:
唯一的辦法就是打電話...(恕刪)


請問你到底在胡說八道什麼...
搞清楚狀況吧
台中不是有4G網路嗎??
好像叫做4G WIMAX
因為樓上的說台灣沒有
所以不知道台灣的4G是哪一種系統???
還有這台IPAD可以用台灣的4G嗎??
借樓主發言討論一下,增長知識,謝謝
基本上在這發這種垃圾文根本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還有沒知識、沒水準、沒道德的人幫忙出颼主意,真是夠了。
都自知理虧了,如果店家願意讓你退,那店家真的是佛心,
不讓你退,就自己想辦法賣掉有必要發這種文嗎?
是想要大家建議你凹店家退貨還幫你贊聲嗎?
就情、理、法都不建議!
找媒體報導?媒體本該為公眾利益與公平正義發聲,而不是讓你公器私用,
尤其是黑白是非不分,動不動就找媒體,顛倒是非誤導大眾的人,
不要最後又出來一個道歉哥、道歉姐。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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