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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我比較好奇的是保固怎麼算,即使照原價買回,保固應該也要從消費者拿到發票才開始算。
請賣廠買apple care 補足日期! 應該不過份!

bhis wrote:
簡單,控什麼都沒用,法律規定父母要負責。不然你別生。

民法第187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恕刪)


大大果然是達人,那女的應該要爭這條,小孩還是可以多生。

phs137891 wrote:
若是我今天去賣車的店家是開了一台試乘車,結果開車技術不佳撞車了.
我可以在整台試乘車撞爛的情況下,拍拍屁股走人嗎?


當然可以啊,因為試乘車本來就是有特別保險的。買車的人本來就有很高的比例是新手。就算不是新手,因為車況不熟出意外的機率一定是較高的。所以車商一定會給試乘車保險。除非你試駕時故意從事白目的危險行為,不然不小心撞壞車子會有保險公司來賠。

台灣的消費者應該多了解自己的權益。

mini101 wrote:
同學...講話不需要...(恕刪)


容許我說...
店家早就在前一天已經將展示機佈置好~
哪有可能在換上阿!!
大家都知道蘋果龜毛呈度,有可能放外觀損傷的機子展示嘛???

讓我想起了. 以前在公園發生小朋友玩的過火,被搖椅夾到.
導致我們家附近的公園找不到搖椅可以坐...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kevinwu6778 wrote:
賠也只是賠展示機的價位,沒有理由賠原價。

廠商賣展示機,也不是賣原價。為什麼這件事,就要求原價?...(恕刪)


展示機價位喔...
那也要看這台展示機實際展示多久了...

當燦坤或是家樂福這類店家會出清展示機時...
這些產品通常都是被持續開機,被人各種顧客玩上數個月到數季以上的時間...
且產品品相幾乎都是很差那種,所以當然會有那種很便宜的展示機出清價位..

而 ipad2 台灣上市至今才多久??
我覺得店家要求照價賠償也沒啥不對...
況且店家也沒有要將展示機出清,何來展示機價位?

會有展示機價位,是建立在店家要出清他的展示機時才成立的...

要不然...那下次不管店家有沒有要出清,
我是不是也可以去店家指明要買展示機? 要求以展示機價格賣我!
理由是...因為被人用過了,所以我要求用展示機價格購買? 可以打個折!?
照價賠償天經地義,
今天店家把這台賣你,他不用在展示一台嗎?
如果他前面那台賣你展示機的價錢,後面展示機不用展示成本嗎?
誰規定展示一定要打折,商品也上架沒幾天,又不是幾個月,
重點現在一機難求,不然去看他展示桌上有沒有在拆一台出來擺,
我訂貨到現在都還沒有通知,如果還有展示機擺就奇怪了。
沒看錯的話...

那位太太結帳金額是15500元~~~~

會叫的野獸 wrote:
台灣的消費者應該多了解自己的權益(恕刪)


不只消費者員工權益也要知到,每個都傻傻的忍。

人就是要魚與熊掌都要才對的起自己。
感覺店員太好心了
處理狀況一: 叫客人負責將商品恢復原狀 但是商品所有權還是屬於店家 所以客人花了1萬塊 但是什麼東西都沒有
處理狀況二:花1萬5千5 買了一台有缺角的ipad2 雖然外觀不良 但是功能正常

至於展示品的問題,ipad2是剛上市的商品 可不是一般賣場那些展示半年 一年的的展示品 就算是展示品的價格會略低正常產品 但是幅度有限 更別說像電視說的5折 6折


今天若是店員直接叫客人恢復原狀 那今天就不會有DEMO品的爭議了 而且修好後的DEMO品在怎樣也比缺一角的DEMO品來的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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