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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大~在燦坤3c買new ipad 不能退


雪碧豬 wrote:
原來不懂的人還不少....(恕刪)


沒錯沒錯........!!!

分享一個經驗 像我之前再賣相機..再NOVA裡面..有一天有個男客人來看NIKON的P310...剛出來沒多久...要送給女朋友的生日禮物....再經由我介紹以及講解其功能性跟操作等等...選擇了白色...也很滿意的成交....在離開後大約經過2個小時..她女朋友打來店裡說:不好意思..我不喜歡我男朋友送的這台相機..我可以退嗎??

當時我則說:小姐不好意思...因為這是你男朋友指定說要送這台給妳也很滿意這個商品的等等功能性也相信妳也會滿意....如果說是商品新品不良..或是有任何問題 我可以提供換新機..或是讓你選擇你喜歡的商品多退少補這樣....然後小姐就說:不能退喔...那麼爛..就掛上電話了....!!!

所以說..台灣人真的有很多都以為在外面買東西一定有什麼不滿意就能退...如果今天你買了一台車..結果開個兩三天 後來去跟業務說 不好意思 我不喜歡這台車的什麼什麼 我要退...妳覺得會讓你退嗎??

不過樓主...不用火大....既然她們有說會提供送修的服務...那就一直送修吧...如果你真的想要直接有新的...建議妳還是要跟他們周旋一下....如果她們可以提供服務之外的服務讓妳換新...那就OK囉!!!

謝達浪 wrote:
沒錯沒錯.........(恕刪)


我嚴重懷疑這女的應該是缺很大
所以才打算退貨變現金

不過這男的也太傻了,被當盤子打
這就是為何我買Apple產品,都在官網上買的原因!

有問題退貨~絕不遲疑、囉嗦!
簡單的講一下:

法律是說「店家沒有責任在你把產品帶回家之後有問題必需換新」,這是底限.

什麼在店裏面可以拆開,檢查, 換一台. 那是因為交易還沒完成, 你沒有同意這是
你可以付錢拿回家的東西.

但是店家實際上可以做優於法律規定底限的規定. 也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在實體
店家買了, 還是叫你七天之內有問題可以拿回來換. 這是各店自己的規定, 不在
法律保障範圍內.

例如在Costco買東西, 大部份商品是30天之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優於台灣的法律
規定. 但你不能拿Costco可以退貨的商品, 跑去外面買然後說為什麼Costco都
可以退吧?!

這樣不知道夠清楚了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個人覺得不是很合理啦

不過台灣的環境就是這樣!


所以實體店買的時候可能還是需要多注意相關規定!
否則在網路買就好!
bluesystem wrote:
法律是說「店家沒有責任在你把產品帶回家之後有問題必需換新」,這是底限.

什麼在店裏面可以拆開,檢查, 換一台. 那是因為交易還沒完成, 你沒有同意這是
你可以付錢拿回家的東西.


「店家沒有責任在你把產品帶回家之後有問題必需換新」是法律底限? 請問是哪一條?

就民法來看,東西購買後發現有問題,就算是"瑕疵給付",是否現場檢查或帶回家根本不是要件,
如果是現場發現有問題,可以拒絕付款或要求補正,如果是已經受領帶回,則可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

換句話說,這個問題根本跟七天鑑賞期無關,一堆人說什麼實體店面無法退貨根本是搞錯方向,因為民法對於給付瑕疵本來就有救濟方法,一堆人願意接受換良品的方法是你們願意吃虧,但是請不要誤導別人放棄應有的權利。

所以延伸的問題是,消費者如何證明東西是購買時就有的瑕疵,這才是樓主要證明的點,因為樓主必須證明WIFI不穩是在普遍狀況下發生,而非特定環境才會這樣,但是這已經是另外一個問題。

讓人感到可笑的是,還有人拿Apple的規定或 "你簽了同意書" 當成擋箭牌,要求消費者放棄解除買賣契約的打算,如果今天你買了iPad但是螢幕卻是碎掉的,那你還會接受這種換良品的作法嗎?

開封後就只能送修? 自己願意吃悶虧是你的選擇,但是請別拉著別人跟你一起吃悶虧,七天鑑賞期不是這個問題的核心,民法給付瑕疵才是問題的核心點。

雪碧豬 wrote:
原來不懂的人還不少..
台灣法律只保護郵購,訪問性購買,網購.這類型的消費享有7天的猶豫期,
....(恕刪)


瑕疵品跟猶豫期毫無關係好嗎?
taros78 wrote:
瑕疵品跟猶豫期毫無關...(恕刪)


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瑕疵品走的是民法.

不過我回應的是有人誤認為實體店面有"7天退貨"這件事.

大家都如此憤怒,對於新品故障要求換貨的心情小弟我不是不能理解

小弟我在順發工作,算是個業務吧,小弟遇到商品有問題想換貨的我一定盡量讓客人換(公司賺不賺錢跟我沒關係)
但就只有Apple的產品小弟被吩咐說商品有問題一律送修,真的不是我們不讓各位患,而是公司已經表明了,APPLE的產品只要有問題一律送修,不能當場拆換,希望各位能夠瞭解我們這些第一線人員的苦衷

唉鳳愛好 wrote:
大家都如此憤怒,對於...(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我拿白花花的鈔票去燦坤買ipad ,如果連開機都無法,結果我會拿一張維修單離開門市嗎?(真有消費者會接受嗎?給店家幾萬元換一張維修單的奇異行為真的只有在鬼島會發生嗎?真得很好奇?)

如果真是如此我還蠻懷疑消保官怎麼沒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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