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夢 wrote:
比起未明確指對象的諷...(恕刪)
我相信大大去請教任何學校的老師,應該都會告訴大大,「可笑」是不禮貌的用語,「擔心你可能要去看一下眼科」至少還比較客氣,是保留餘地,因為對方可能喝醉酒視力不清,或真的眼睛不舒服,所以看錯了。

而且大大都用「可笑」兩字來先做攻擊了,還談何氣度?鄉民又不是耶穌,您說鄉民可笑,還要笑臉贏人說您罵得好,請多罵兩句?
況且大大都引用小弟的文字了,怎麼算是「未明確指對象」?
千年之夢 wrote:
至於底下攏長的反論,說實在我對於開頭就不尊重他人所提出論點,一點都不想看...(恕刪)
那就請大大不要看,免得傷眼。不要又愛看又要說別人可笑,自己沒氣度在先又要求別人要有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