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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出來】ipad mini 消費糾紛處理辦法

千年之夢 wrote:
比起未明確指對象的諷...(恕刪)


我相信大大去請教任何學校的老師,應該都會告訴大大,「可笑」是不禮貌的用語,「擔心你可能要去看一下眼科」至少還比較客氣,是保留餘地,因為對方可能喝醉酒視力不清,或真的眼睛不舒服,所以看錯了。

而且大大都用「可笑」兩字來先做攻擊了,還談何氣度?鄉民又不是耶穌,您說鄉民可笑,還要笑臉贏人說您罵得好,請多罵兩句?

況且大大都引用小弟的文字了,怎麼算是「未明確指對象」?

千年之夢 wrote:
至於底下攏長的反論,說實在我對於開頭就不尊重他人所提出論點,一點都不想看 ...(恕刪)


那就請大大不要看,免得傷眼。不要又愛看又要說別人可笑,自己沒氣度在先又要求別人要有氣度。
G-Clone wrote:
我相信大大去請教任何學校的老師,應該都會告訴大大,「可笑」是不禮貌的用語,「擔心你可能要去看一下眼科」至少還比較客氣,是保留餘地,因為對方可能喝醉酒視力不清,或真的眼睛不舒服,所以看錯了。

而且大大都用「可笑」兩字來先做攻擊了,還談何氣度?鄉民又不是耶穌,您說鄉民可笑,還要笑臉贏人說您罵得好,請多罵兩句?...(恕刪)



可以再激動一點 很多人代表不定的人,您老何必急者跳出來反駁

心裡有鬼~

損不到廠商,來逗逗護航的鄉民也很好玩

G-Clone wrote:
我身邊也看不到這種會下標然後還公開振振有詞的人。

大大說的拔網路線的正義之士雖然也沒有,但會當面砲轟朋友不當舉動的人,我身邊倒是不少。就算只是不熟的同事討論這種事,我也會當面說「你們這種趁火打劫的想法真的很丟臉,又不是你都快餓死了不得已要去搶食物,光你們在這裡聊天的時間都不只浪費那些錢了」這類點到為止的話。

還有像是買東西店家多找錢,卻不想歸還的人,身邊的親友知道的話都會當面開罵。我個人是就算多找 1 塊錢,只要當下算出來不對,就是會還給店家。

但如果大大要說「還要拍照存證貼上網來」的話,就是太無限上綱了,畢竟這種事情罪不致死吧?有需要為了這樣到處在網路檢舉朋友嗎?會開罵也是為了希望對方能夠改掉這種貪心卻害工讀生要賠錢的心態吧?

如果一直改不掉貪心的朋友,我跟親友就會跟他們疏遠,那就更沒有機會在這裡公開罵損友了,就是這樣。 大大不必因為取暖不成就反指摘別人只會便宜行事的鍵盤正義。

我也不是在說自己和親友道德多高尚,而是在闡述一件亙古不變的道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哪天人家這樣對你,你會不爽的話,平常就不要讓那種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我覺得我手機掉在地上,有人幫我撿起來還跟我說「依法」要3成感謝金,會讓我不爽到想揍人,那我就不會這樣對別人。

不好意思,去年才剛好撿到一支 iPhone 3G,前一個「撿到」的人因為失主已經用簡訊威脅他說有報警並定位手機了,他就把手機棄置在大樓信箱上面。我看到那種把撿到的人都當成小偷的威脅簡訊覺得很不爽,但還是翻了他的通訊錄,找到失主的女兒,聯絡對方取回。

對方本來還語帶暗示,想刺探是不是我偷的,讓我超級不爽,但我還是把手機還他,給了他一張名片,跟失主說,如果警察要問筆錄的話請隨時找我。

這麼不爽我為什麼還要還他手機?一樣簡單的道理,哪天我手機丟了,我也希望對方還給我。

為了堵你的嘴,我這裡附上那支手機的相片,可以告訴你時間是 2012 年 3 月 13 日晚上約 22:35 分撿到的:

(看這種桌面也不難推測失主是一個年紀大的婆婆吧?這是女兒買給她的生日禮物。)

所以你要是看了我的回文不爽,也不用再扣任何人帽子說是只會躲起來鍵盤道德的正義嘴砲。我相信很多人平常也是抱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心態,不去貪小便宜,才會看不下去在這裡砲轟版大,只是懶得像我一樣講那麼多還試圖找出平常做這些事情的證據。

貪念人人都有沒錯,重點是實際上做出怎樣的事情,而不是以貪念人人都有,就把不該自己的卻要爭取這種事情合理化。如果這樣可以合理化,蘋果照樣可以說,打錯字人人都有,這是人性,那他連道歉也不必了,不是嗎?

其實這整件事很簡單,下單的時候看到是什麼,就代表用戶想買什麼,不論中間出了什麼顯示錯誤或什麼的差錯,只要最後收到的貨和價格,和當初用戶以滑鼠按下「訂購」時看到的畫面呈現的一樣,就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而且現在購物網站都有免責聲明,前面很多大大都提過了,管你有沒有看完,既然按了「我同意」,就代表你真的同意那些條款,不管他寫得再離譜,只要沒有涉及詐欺 (例如點了就要無條件給對方100萬元)、違反基本權益 (例如點了你就是蘋果的奴隸 [人身自由不可以販賣和放棄]),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狀況。

你覺得那些條款很瞎,你就不要同意不要買,直接離開;點了「我同意」下去,就不能事後又去盧說你這條款怎麼這麼瞎,害我損失時間來訂購。

這也沒什麼法律層次的問題,因為商家沒有在你電腦植入病毒,沒有強迫你買,也沒有多收你錢,或把你當初按「訂購」時看到的貨換掉,商家只是顯示的資訊錯誤,不是惡意欺騙,我只能說,消保官會站在下標者的立場機率真的非常不高,可以節省時間,不用取暖、不用去申訴、不用浪費媒體社會資源。



聖人身旁通常是聖人圍繞,我等貪財小人怎能靠近

真聖人 好棒 偶像

千年之夢 wrote:
可以再激動一點 很多...(恕刪)


笑死人了,小弟反駁的是您的無理也無禮,跟護航有何關係?

G-Clone wrote:
笑死人了,小弟反駁的是您的無理也無禮,跟護航有何關係?...(恕刪)


恩 既然笑死了就不要再說話了,謝謝~
千年之夢 wrote:
損不到廠商,來逗逗護航的鄉民也很好玩...(恕刪)


千年之夢 wrote:
如果pchome 賣一台硬碟假設原本容量2TB 原價2200 ,有另外一台750G ,售價1800 點進去看網頁上的文字卻打成2TB 售價1800,因此很多人訂了這台...(恕刪)


覺得這麼逗的話,就不要把剛才打錯的 2GB 又改回 2TB 啊。

您老這樣做和您正想撻伐的蘋果改訂單的行為又有什麼兩樣? 錯了就要大方直接承認道歉,認賠了事,不就是您老和樓主想主張的「權益」嗎?自己都做不到的話,要求蘋果做到是有事嗎?
G-Clone wrote:

覺得這麼逗的話,就不要把剛才打錯的 2GB 又改回 2TB 啊。

您老這樣做和您正想撻伐的蘋果改訂單的行為又有什麼兩樣? 錯了就要大方直接承認道歉,認賠了事,不就是您老和樓主想主張的「權益」嗎?自己都做不到的話,要求蘋果做到是有事嗎? ...(恕刪)


錯了本來叫要改,不過不需要跟您道歉

難不成你媽生你下來後,您沒打錯字過?

網路上打錯字還要跟您道歉?本樓最偉大的聖人出現了
G-Clone wrote:
覺得這麼逗的話,就不要把剛才打錯的 2GB 又改回 2TB 啊。

您老這樣做和您正想撻伐的蘋果改訂單的行為又有什麼兩樣? 錯了就要大方直接承認道歉,認賠了事,不就是您老和樓主想主張的「權益」嗎?自己都做不到的話,要求蘋果做到是有事嗎? ...(恕刪)


本人打錯字才不會像不負責任的廠商發出一封mail就了事(能改就改,沒改到就算了)

偏偏這樣的廠商還有聖人為他說話

台灣消費者真好心 善良 好欺負




Eric0403 wrote:
台哥大網路合約誤值1...(恕刪)



台哥大的誤植有引人簽約之嫌,
但「這次」蘋果的案子並沒有引人購買的成分。
兩者錯誤方法和損失比重都不一樣。

如果要蘋果負責,願意接受未來蘋果的道歉我覺得合理;
但不接受道歉,只接受換機,這就是威脅。

台哥大誤植會怕民眾解約,到別家。
但蘋果的誤植沒有這疑慮,因為你要的商品蘋果沒有提供,別牌更沒有。
如果蘋果肯換機,是蘋果佛心。
如果不肯,就「這次」事件看來也無傷形象,沒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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