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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出來】ipad mini 消費糾紛處理辦法


peichi25 wrote:
原來APPLE不用打...(恕刪)


或許您說得對,打廣告是必須的,但...apple有需要打這種廣告嗎?

peichi25 wrote:
原來APPLE不用打...(恕刪)


你搞笑阿

那還真的是電信業者的廣告


連這都搞不清楚就鬧笑話囉

好熱 wrote:
自從 ipad mi...(恕刪)


個人支持樓主爭取自己權益的努力,但表示個人淺見:
1. 請考慮,如果找消保官申訴,是否能對於廠商有什麼法律上強制力?只要廠商不願調解,您也沒輒,現實問題是,您如果要更進一步依法主張權利,也只能提消費訴訟,把kimochi放在一邊,在法庭上作訴訟的法律上攻防(例如舉證……,而不只是光用說的)。當然,屆時廠商也會有自己的一套說法。但如果您想要透過媒體、輿論力量使廠商屈服,則另當別論。

2. 法院類似情形的判決實務,部份案例廠商勝訴,部份案例消費者勝訴(可上網google)。但看了樓主的申訴文件內容後,個人認為恐非全無漏洞 (樓上部份網友已有提及),似乎很難說服法官相信申訴內容的說法是前後一致,或合乎常情的。

3.如果廠商願意和解(不論和解內容為何),個人猜測應是商業考量(例如公司形象、外國公司願遵守當地國法令……等),而不是它認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而且如果和解,這種和解也不會是廠商將來對於類似案件的通案處理方式。將來如果再發生類似情形,廠商還是會看個案事實case by case尋求解決方式。

4.很多案例,不是光只是看法條規定的表面上字義,還得配合「每個」個案的事實而定。同樣的法條用在別人的案例會贏(輸),在您的個案因為事實的不同,不見得也會贏(輸)。

cuetec wrote:
或許您說得對,打廣告是必須的,但...apple有需要打這種廣告嗎?(恕刪)


對不起,更正一下你的說法

我的意思不是apple打這種廣告,而是這種標錯價格規格的方式造成了廣告效果,

而這種方式成本相當低廉(如果不出貨的話).

peichi25 wrote:
受教了,原來時間有這樣的計算方式,

不過出包時間在早上八點至十點之間,

應該是一般人上班時間,下單人應該不用就這點舉證吧!



如果是上班時間,只要能舉證在您下標的時間,您正在上班,且那六分鐘公司未支薪給您,並換算等值金額,如您前列的20元,就應得到賠償。
或者您自己是做生意的老闆,生產力更高,合理舉證後也許蘋果需要賠您的就是兩千元。
如果無法舉例的話,恐怕也是無法依損失的時間索賠。

onitsu wrote:
這位格局很大的大大您...(恕刪)
哈!我要捐公益何必拿出來講,現在馬上報一個給你,你去查"行動菩薩",如果你貪成了那幾千元,也別忘了捐個一千元做做善事。

onitsu wrote:
話說回來
嘴巴裡說不要
沒標到在那邊酸的我看也不在少數唷~~~
沒關係啦
反正我們標到的也不一定有糖吃啊
你們就不必在那邊酸葡萄心理了


apple官網標錯價?

看看沙發是誰坐的??
幾點幾分坐的??

tjptw wrote:
哈!我要捐公益何必拿...(恕刪)


好啊
如果今天APPLE出4G的貨了
我真的願意捐個一千做公益唷~~~
Wow~~

dogskin wrote:
apple官網標錯價...(恕刪)


看到也不一定會回
有很多惦惦潛水的網友
一看到就去標了
哪有時間簽到坐沙發啊....
Wow~~

onitsu wrote:
看到也不一定會回有很...(恕刪)

從下午就看你一直在回文反擊了..你還真的很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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