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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sentrayang wrote:
底下不是回應針對k大的.


我知道是針對我的, 所以我就拉椅子坐了..

對於後面講的是否當下就該報警, 這我就不是很認同.
消保官不就是處理消費爭議的地方嗎? 為什麼要報警.


既然遇到自認為不公義的事情, 請問第一時間報警有甚麼不對?

一般人會有記還是有隨身攜帶消保官的電話嗎?

就跟交通事故, 口角爭執是一樣的情況..

覺得自己有理, 當下就應該找最方便找的「人民保姆」..

倘若警察覺得處理不了, 自然會幫她和賣場找一個仲裁的單位..

我說的該媽媽心態可議, 就是她當下或許自己知道有錯, 認錯賠錢..

但事後"可能"是有啥特殊原因, 才會找上媒體槓賣場..

在外面買東西, 二家相鄰, 賣一樣的東西, 選擇便宜那家買是人之常情
這表示便宜的那家就是合理價嗎?


你是想表達合理與否跟消費者的認知之間的關係嗎?

請問一下這跟摔IPAD這件事有何干?

講過好多次了, 今天事件是賠償的折衷交易, 不是單純買賣..

後面什麼小朋友體驗還有成本之類的離題了, 也不重要.我就不再回應了.


我看到這邊覺得你真的很有趣..

你也知道離題?但給小朋友體驗不就是你先提出的嗎?

然後這邊才在說離題不回應, 是語塞回不出來還是怎樣?

另外澄清一下, 很多人吃過的表示那個碗很多人用過, 不是賣很多人吃過的麵
對於我的用詞不當造成誤解感到抱歉.


ok..就當你真的是一時的用詞不當..

回顧一下..

一樣的意思.
如果今天店家對你說, 我這個碗外面賣100元.
雖然已經很多人吃過了. 但我要拿一個新的碗來補, 所以你要給我100元.
你若認同他值100元你就給他. 沒啥好爭的. 因為你認同店家開的條件.


首先..強調一下這例子是你舉的喔!

如你所說, 今天是一個舊碗, 很多人用過..

我把它摔了, 店家要我賠償100元, 你說我接不接受?

我說, 如果這個碗原價是100元, 我當然會接受..

難道是你的話, 你會跟老闆說請按照使用過的人數跟天數算我折舊價嗎?

還是更賴臉的說老闆!你碗好舊..我不要賠?

更甚者..你是否也要找記者倒打麵店老闆一耙?找消保官???

不要又說離題不回應..別忘了這例子是你舉的..

是你自己舉例子不考慮同質性, 我反問你也是剛好而已..

如果來01批判也算倒打該媽媽一槍的話, 那不如報警把該媽媽抓起來關吧.
理由: 訴諸媒體.妖言惑眾.造成社會大眾是非價值觀偏差.
不知大哥您認為如何?


我不覺得來01叫倒打該媽媽一槍..

首先這件事會被討論, 正是因為這位媽媽找了媒體..

當事情上了公眾媒體, 被眾人所周知之後, 出現所謂的輿論自然無可避免..

而且這位媽媽可是自己找上媒體的, 是她自己讓私事變公事的..

對於公事所有人都可以討論, 因為這是憲法給予我們的言論自由..

只要沒有辱罵和人身攻擊, 在合理合法合情的範圍內..

無論是批判或聲援, 她也都必須概括承受..

如果她覺得言論太超過, 她也可以提告, 這也是她的自由..

而至於要把她抓起來關的理由..我雖然覺得你講得很有創意..

但至少她沒有影響到我的觀念導致偏差..

所以我沒有感受到不公義..也不是受害者..

我自然更不會報警把她抓起來,..

--

感覺你回文總是挑有話講的回..

我提的問題都直接忽略或用離題帶過..

imnike wrote:
今天小吃店裡面進來一個客人, 還不知道會不會消費..

但她的小孩試圖爬到攤子上摸摸碗盤筷子..

然後這時老闆說弟弟不要爬, 但她孩子不聽硬要爬, 爬上去還把其中一個碗給摔破了..

好!這時候你再考慮看看小吃店老闆會不會要她賠?!




sentrayang wrote:
如果店家說1. 賠修...(恕刪)



老大 如果媽媽只是對價格有問題的話
就不會鬧那麼大
問題是他的態度
小孩打爛東西 先罵人家挖洞給他跳
這是重點 重點是人家要害他 錯不在她 也不在他小孩
這是重點
這是重點

你講那麼多 都是預設立場
那位媽媽 會這樣講 不是因為對賠償價格不滿意
是根本不想賠

imnike wrote:
我說的該媽媽心態可議, 就是她當下或許自己知道有錯, 認錯賠錢..

但事後"可能"是有啥特殊原因, 才會找上媒體槓賣場
你是想表達合理與否跟消費者的認知之間的關係嗎?

請問一下這跟摔IPAD這件事有何干?

講過好多次了, 今天事件是賠償的折衷交易, 不是單純買賣..(恕刪)

媽媽心態我不便評論. 我不是該媽媽.

所以你的認知是賠償折衷交易,
所以價格就該照原價對吧.

因為小孩子有錯在先, 所以理當接受原價這回事對吧.

有錯在先所以賠償. 大家都沒爭議.

爭議就是對原價這件事有爭議, 所以該媽媽找消保官.

有錯在先與原價與否理應為獨立事件, 不應有錯在先所以一定要原價.

imnike wrote:
我看到這邊覺得你真的很有趣..

你也知道離題?但給小朋友體驗不就是你先提出的嗎?

然後這邊才在說離題不回應, 是語塞回不出來還是怎樣?

..(恕刪)


小朋友體驗的前面已經講過, 純屬提議,
店家做不做或值不值得做, 無關此次事件, 所以我就不討論了.
需要我繼續提供建議也行.
但不要提供了建議, 就說要花錢,不要做. 要做自己去做.
基本上我沒那麼多資本額.
而且廢話太多也沒人覺得有意義. 所以不說了.
我也沒說店家不這樣做客戶就不來.店就開不起來. 還是有很多人會去交觀的
==
加上你提的問題沒有指定哪段要回. 所以我不曉得你想聽那段.
我提的問題也沒指定誰該回應. 所以我也不挑人說一定要坐下來.
我就針對你框起來的部分要我回應的來回
imnike wrote:
今天小吃店裡面進來一個客人, 還不知道會不會消費..

但她的小孩試圖爬到攤子上摸摸碗盤筷子..

然後這時老闆說弟弟不要爬, 但她孩子不聽硬要爬, 爬上去還把其中一個碗給摔破了..

好!這時候你再考慮看看小吃店老闆會不會要她賠?!

一樣的事件, 小吃店老闆可能會叫他賠, 賠多少, 怎麼賠可以討論.
是否值100塊, 沒共識的話就找消保官. 看起來應該是一樣的事件.
總不能說小孩子不乖所以不能對碗值不值100塊有意見吧.








sentrayang wrote:
媽媽心態我不便評論....(恕刪)

請你趕快開一家店,我一定去消費,用行動來支持你。

crazydiamondc wrote:
老大 如果媽媽只是對...(恕刪)


大哥您對媽媽心態的評論我沒意見.
是不是根本不想賠我也不知道.
所以無法發表意見.
但是因為您有引言,
所以我講一下.免得變成挑問題回應.
你說的我同意.
若是能證明該媽媽真的根本不想賠.
或是小孩生出來放給他爛.
我也會一同加入撻伐的陣營, 謝謝
至於挖陷阱給她跳之類的話, 我並非贊同他的說法
只是前面有提過, 店家"可以"加強防範措施.
避免再次發生相同事件造成困擾.
不是說一定要做喔, 別再挖坑給我跳了.
免得下次講說ipad應該增加USB, 又有人叫我自己去做台ipad了
比較奇怪的是... 一般店家的展示品是從盒子拆出來的,就是說展示品跟一般賣的東西是一樣的,展示久了可以廉價賣掉,所以弄壞了應該要買走

但是 iPad 的展示品不是拿庫存,而且有安裝特殊軟體,根本不應該拿來賣啊

http://www.ivoidwarranties.com/
大家好像都沒開店的機驗
也許其他展示的3C產品也是這樣啦
不管是整天開給人玩的筆電,一直開的電視,給人開開關關的冰箱包一包都是照原價賣的
大家都誤會了!
FRiC wrote:
但是 iPad 的展示品不是拿庫存,而且有安裝特殊軟體,根本不應該拿來賣啊(恕刪)

正常狀態下是不該拿出來賣
問題是正常狀態下也不會有人把展示機摔壞阿~

這個事件的性質應該是賠償,不是買賣
mwind wrote:
不管是整天開給人玩的筆電,一直開的電視,給人開開關關的冰箱包一包都是照原價賣的(恕刪)

不太瞭解您的意思是認真的還是反諷
不過如果整天開給人玩的筆電還在展示期間被摔壞了
一直開的電視還在展示期間被敲破了
給人開開關關的冰箱還在展示期間門被撞凹了
要求原價賠償很合理

sentrayang wrote:
有錯在先與原價與否理應為獨立事件, 不應有錯在先所以一定要原價....(恕刪)


沒錯
那麼不滿意原價,就可以選擇付 1萬賠償
消費者想選對自己有利的
我想店家也可以直接挑對自己有利的
店家應該也願意再把那台買回來
然後收家長 1萬元維修費

我覺得碰到這種狀況沒有人會賠的心甘情願
或者說是賠的沒有懊悔

差別只在於會不會在事後又找媒體爆料
感覺那位媽媽只想利用上新聞的力量來要求看能不能有個折扣
就算有折扣,我想那位媽媽同樣會不高興

hplion wrote:
我想要問你的是,那服飾店的衣服很多人試穿,那我是不是要告知店員
這衣服成千上百人穿過,是不是要算舊衣出清價........
...(恕刪)


很好的例子....
但我認為其實的確可以和店員說價 (誰不想少花點錢呢)

但店員也有權利不同意, 消費者只能認命不買或用原價買
討價還價本來就是消費者的權利, 但店家沒答應你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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