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土伯 wrote:倒是美國店家你可以retired...(恕刪) 應該是return吧.我倒是很欣賞美國對於消費者有好的保障機制買錯了 甚至是不喜歡或不實用可以退現金或是store credit不過這樣的機制是建立在有良好誠信與道德原則之下的我比較熟識的美國同事跟我說過這樣的機制在某些亞洲國家會被濫用...聽起來很不好受但這是事實因為是自己人弄臭自己人的名聲所以我也真的覺得 只有跟人換或是賣掉再不然就自己用期待日後4G也許用的到囉!
消保法七天無條件退貨只適用網路或是無實體店面吧??這種在實體店面購買的不適用....樓主您可以去找店家溝通看看,如果不行大概就只剩下二手拍賣了吧!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你的消保法跟政府公告的不一樣勒???那是訪問買賣,郵購,才有可以這樣做!!一般店頭買賣,沒有這種七天鑑賞期的啊!!不信自己去看一下消保法!!另外4G雖然用不到,但是可以向下相容3G的啊!!看有沒需要到處都可以上網啊!!有需要就辦個行動上網的門號啊!!蘋果這種商品,一經上網註冊後,是不可能讓你退換的!!因為沒有人想買別人註冊過的!!上網賣掉,就最好的建議了!!
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們沒有弄壞他,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恕刪) 別再誤導他人了這七天內退費只限電視購物、網路、郵購消費方式實體店面是經由消費者現場確認購買的無法無條件退貨的
雖然我也覺得你媽應負最大責任, 但如果真的想退貨, 我想可以試試如下說法 :就跟業務員說你銷售時並未說明台灣沒有 4G 網路, 所以沒有盡到告知消費者的義務, 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換貨. 如果商家還是不願妥協, 那就只好找數字周刊或水果日報的記者談談看有沒有興趣報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