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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這句話是再說您自己嗎?

無聊
ganking wrote:
世界上就是有一堆類似你這種人.........莫名其妙!(恕刪)


賠是一定要賠的..但要用原價賠,我也覺得有爭議..
畢竟那是一台 N 個人玩過的機器,不是一台全新拆封機

燦坤的展試機要賣時會都會有"展示機價" ,不會是原價的..
又是一位白目人妻??????????????????????????????????????

12459+5
3265989
這倒是個不錯的解決方式
既不用買回
也有賠嘗
賠維修的費用確實也能還原展示品

hcy331 wrote:
那我可能會鼻子摸摸請店家聯繫原廠

直接送修然後照價賠償

了不起再放低姿態說小孩不懂事稍微打個折可否?
新聞是抱怨展示用要殺價,國情不同話說某國在M摔倒M要賠錢,臺灣展示沒固定或處理好讓小孩去摔這是誰的錯呢?自由心證以下繼續,等管理者處理發文者易引發炮火本篇轉唯讀。

小弟做法送修報價廢鐵我要拿回去當杯墊。
實際看過那個展示桌的狀態.....高度應該超過110公分以上吧
要把ipad從桌上撞下來小朋友還是真的做不到吧
如果縱容小朋友去拿....又因為小朋友的疏忽把他摔下來....
損失算誰的....店家的??

APPLE iPod、iPad、iPhone的維修保固...
只要人為損壞必須加價更換良品....
ok...如果賠償高額維修費,只拿到一張有機會中1000萬的發票你能接受
那你就付費幫店家更換良品好了....
Apple人損的部份起跳是8000,小弟修過iPhone
那我寧願付錢把他買回家還可以玩

回到最初始的問題發生點.....
消費者的保障到啥地步算是正常....
這個才是大家應該探討的吧
如果店家只要求維修的費用就沒這麼多爭議,就是一萬多了事(不過機能正常,搞不好店家就將就著展示,反正展示機本來就不需要太漂亮,收了錢不去修也是可能。)

問題出在店家太貪心,今天是弄壞,又是展示機(雖然還頗新),用原價賣真的太機車,成本價多個一兩百意思一下也就可以了。

要我的話我會賠,不過是跟別家店家買一台還他,寧願給別人賺也不給這家賺,而且只給空機,盒子配件自己留著,外觀受損的拿回家用,只要玻璃沒破,裝個皮套就看不出來了。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怪獸家長的"一百零一招"嗎?
摔壞商家展示用品,賠償天經地義!!!
看新聞小孩的父母對於賠償也沒有推諉的意思~
所以討論的重點在於: 原價賠償合不合理?

生活中很多例子都可以推斷展示機原價賠償是否合理...
燦坤已換一台新的展示機,摔壞的那台展示機若能以原價賣出真的是賺到~
簡單,控什麼都沒用,法律規定父母要負責。不然你別生。

民法第187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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