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er1000 wrote:"不但媒體有免責條款,教育單位也有免責條款"最好都能"免責"就看過老師盜用某攝影師的"鳥圖"來教學,被告得亂七八糟的新聞..免責? 你說免就免喔.. 小朋友,我說免責就真的免責啊,還懷疑喔是你新聞只讀一半。那個鳥照片作者是告的轟轟烈烈,但他所提告的對象若是學校老師的後來都無罪
HTC 董事長王雪紅被拍到 跑美國買 iPad 2 @ beephone2011/05/23 19:49記者鄭彙翰/報導APPLE iPad 2 台灣售價再喊 15500 元起 @ beephone2011/05/23 20:04記者鄭彙翰/報導鄭彙翰是誰?google了一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19/today-e14.htm四年前,70年次的鄭彙翰在友人力邀下,興起合夥創設電信手機網站的念頭,但開站前夕,友人因考量回收時間太長等因素,打了退堂鼓,他卻認為機不可失,獨資成立網站,苦熬三年,去年12月已單月損益兩平,他預計一到兩年後可以獲利回收。所以電信蜂的文章都是老闆自己寫的?
fsw437 wrote:小朋友,我說免責就真...(恕刪) 如果你說了算數? 還要上法院嗎?懷疑? 當然懷疑所有都是以法官與當時個案判決來決定,不是你說了算數你如果把一本有商業版權的攝影作品集,直接拿去全套上網online教課把作品全貼出去學校網站來教學,你看會不會因為教育就不觸法(損害原著者經濟利益下),法律如果1就是1,2就是2,法官應該就失業了~很多法律文字都是法官在裁量,好比"合理使用範圍"..這是誰說了算嗎? 是法官才說了算數我新聞讀一半? 老實講,像你這樣在網路上的用語,一開口就惹人生厭,誰是小朋友啊????一點網路禮貌都沒有.當然我個人對於濫用著作權陷阱來告人,並不認同但是使用它處新聞資料與照片,標明出處,這應該算是基本常識,媒體人本該就當有此素養很多媒體登照片如果是國外媒體的照片,都會標出來源,這是相當基本的動作連這都做不到,只能說媒體水準越來越差.. (拷備照片很會,寫出處手就抽筋,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