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oPi wrote :tendays wrote:
網路訂貨,拿到包裹很開心,但打開來看,發現化妝品外包裝寫著,說是收縮膜拆封,恕不退換,還寫著10天免費鑑賞期,這不是互相矛盾嗎?因為沒拆開來看,怎麼鑑賞啊?新北市消保官楊舜惠:「這個膜拆開才可以檢查,所以這個膜拆開,還是可以退。」
如果契約內明訂了拆封後商品無暇疵卻無故寄回必需要被扣整新費
而你在購買前已同意此條款 那你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另外商品當然是可以拆封 但是拆封後若沒暇疵 你寄回要幹麻
所以這和你舉的化妝品例子並沒有矛盾
你可以拆開收縮膜 但若商品無誤卻藉故退回 條約上你又同意的話 你是理虧的...(恕刪)
原來契約可以牴觸法律規定,
你是不是連法學緒論都沒上過阿?
蘋果不出mini4G給我,我絕對會拆開來退,
4000塊差價我還不會去申訴,
但他敢收我整新費,照你說的15%就算他1500,
我絕對申訴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