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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Moulder67 wrote:
這年頭 誰規定展示品...(恕刪)


展示品 應該是 demo 完才會便宜賣

現在 ipad2 才開始 demo .

Eiman777 wrote:
基本上,我們去店裡,很難去告訴那小孩,你爸媽勒? 換人了喔,是要用多久拉,甚至唸個三字經~人之初、應該要性本善等的大道理,等等這些話。
是多希望有店員來講,但我看到的是,apple店員常是在聊天。你沒看過嗎? 還是各位都認為apple店員素質很高。


父母不把孩子教好卻要讓店員來講?

請問一下這是甚麼道理?

好..就算讓店員講..那再請問你店員該如何講?

表情, 眼神, 態度, 口氣甚至音量要怎麼拿捏?

小孩被說兩句..哭了怎麼辦?

照原本新聞的那個媽媽大概又要找記者說店員恐嚇她小孩了吧!

當然,一定有素質高的店員在,但難免會遇到大家不希望的狀況。
反之,也一定有很高素質的家長在,也難免那幾秒的轉個頭,咪個眼,狀況出現了。


話說家長這一眼也咪太久?

另外我有一次去台灣大哥大想續手機..

親眼見到一個媽媽繳費完對她的小孩說待在門市裡面玩手機, 媽媽要去買東西不要亂跑..

然後那個小孩就霸占著HTC DHD一直在玩..

話說我當天本來有想看DHD的..怎麼辦?怪誰?

今天最令人詬病的無非是善後的處理問題,有人說,花個15500教小孩值得,沒錯,再加個0也值得。
但另一個想法,店家賺這15500,有賺到名聲嗎? 我不知道賺到個什麼鬼。反正就是商人,做生意。


先不論怎麼處理才會真正得到名聲..

你的意思店家為了賺到名聲就要不惜一切代價?

今天賣場這樣處理..看回文比例應該也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得到名聲..

反之今天如果賣場的處理是賣展示價或甚至不用賠..

很抱歉..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但至少我會對這間賣場大打折扣..

因為就是這種姑息的爛店家養出了這種恐龍顧客..

不論小孩子,你能跟大家擔保你都不會手滑? 如果一個不小心手賤,喔不~是手滑,一下子就凹了,天阿。
很抱歉,就因為你今天的反對不支持應該建立一個防撞區,你要賠店家15500。


首先..沒有所謂的不支持成立防撞區..不要自己預設立場..

設不設是賣場的自由..設了沒甚麼..沒設也理所當然..

很抱歉..我個人甚至覺得..展示機不一定要可以碰..

既然賣場提供了可以試用的機子..我肯定是很小心翼翼的使用..

絕對抱持著跟人家借用的心情..因為那並不是我的東西..

不要說摔到, 連放都是輕放怕碰著..

當然我不知道你是抱著甚麼心情在作試用..

另外請教一下..IPAD拿著會手滑的理由是甚麼?

機身很滑?

如果是這樣..賣場本身沒錯..

應該是找apple申訴一下吧?

還是自己手很油?

這也要怪賣場嗎?

如果你買回家了手滑摔到找誰?

說也奇怪餒..賣場展示機拿著就會手滑..買回家變自己的就不會手滑..

除了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愛惜, 找不到更好的解釋了說..

建立一個防撞設備有什麼不好。請問你有損失什麼權益嗎?


想法之所以叫想法..因為他很簡單就是用想的就可以了..

當要變成作法的時候..就不是用手打打字想怎麼作就怎麼作的..

要全方位的考慮相關的所有事情..

你認為這樣就夠好,有個防滑夠了。
是因為你夠成熟了,不會出錯了,我真的很難理解這是在堅持什麼。
我的iphone4和ipad都有保護措施,被我小孩摔了n次了,沒壞過一次。


其實不是堅持..而是防滑對於一般人來說真的夠了..

當然如果是要100%的完美..那當然不夠!再怎麼作都不夠..

但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大人小孩都還是有教好的..

至於機體防摔的部分apple也做得不錯..

因為新聞有報..除了外觀受損..本體還是可以用啊..

你真認為店家有保護好ipad2嗎?
身為蘋果支持者的一份子,我認為店家不夠愛ipad2,沒給ipad2一個優良的展示空間和環境。


的確沒有保護好..應該把它鎖在防彈玻璃櫃裡面..

說實在的..那也就是一個本來就用來把玩的東西..

不只賣場本身, 應該是試用者也要一起來維護的不是嗎?

賣場若要真的做到自己把它"保護"好而規定一堆東西..

試用者肯定就會變成綁手綁腳的非常不自在..

到時候是不是又變成一篇篇炮文說美國日本都可以隨心所欲的試用云云..

(ps : 以上的"你"字是舉例,非指Eiman777。避免誤會,特別說明。)
剛才看了連結, 很像是法雅克之類的賣場

也看了內容:


賣場的展示桌是合理高度, 這個高度對於成年人來說是正常的,

而那個小朋友應該是高度不足, 試著要爬上去桌上, 或是伸手去搆桌上的東西,

而這種情況有被別人制止了, 不過沒過多久, 就發生了碰撞聲.

而桌上展示機, 是有連一條線(防盜/充電), 結果線也斷了.


所以應該是小朋友的高度, 其實看不太到展示機(俯視角度), 但可搆到產品,

因爬到桌上被制止, 改為硬拉展示機, 一拉之下線就斷了, 東西也馬上掉落.


若真如此, 賣場沒有責任吧!

家長的責任要最大, 找記者是有什麼用?




反正死小孩的侵權行為都沒罪就是了,父母都不用賠償
大家一起帶小孩去砸蘋果店好了,砸壞通通免費

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定代理人要付損害賠償責任啊!!

防摔哩~~最好是開車不小心A到別人,還要怪對方車門板金不夠硬,才會凹下去
ipad 2的展示桌真的已經很寬敞了,會摔下來真的只能說手太賤
這位大大這個見解非常有趣,都是別人的錯的心態又出現了,一條一條看.

很有興趣想知道是那個3c賣場耶,小弟以後一定不會去那一家賣場消費(應通知各大賣場不讓你進去,以免你把店砸爛了,有人還想逛)。
敢出來展示,卻不做好保護措施(難道要個用保利龍全部包起來嗎
,也不立好警告標語,分明是賣埸方的錯(試用東西本來就不能用壞,這還要講嗎?你買刀子上面有警語嗎?請勿切到自己)。
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日本,一定是店家向顧客道歉先(我不清楚,改天去秋葉原摔幾台就知道了)。
道歉展示機放的高度太低,讓小朋友摸的到(那放到天花板上好了)。
道歉展示枱設立的不牢靠,一碰就倒(那圍起封鎖線不讓人靠近好了)。
道歉展示的Ipad沒有設保護繩,讓其掉到地上(那黏在桌上好了)。
這樣的店家,以後一定不會去消費的(因為符合你的店家應該地球上不存在

這個社會就是有這種都是別人錯的人
如果店家有制止,該孩童或家長不聽,那店家可以要求報警處理.
但如果店家放任孩童繼續亂玩,以致於傷害到孩童,那店家有可能會被罰款(兒福法)



supermico88 wrote:
如果店家有制止,該孩...(恕刪)


那就請家長告看看囉。
H.J wrote:
很有興趣想知道是那個3c賣場耶,小弟以後一定不會去那一家賣場消費。
敢出來展示,卻不做好保護措施,也不立好警告標語,分明是賣埸方的錯。
...(恕刪)


那你乾脆帶小孩去磁器店 好好推倒幾個展示品好了
反正磁器店大都也沒保護措施, 警告標語...錯都算他的

一定要店家放警告標語? 真是不負責任的家長的口吻啊

電子器材還要放警告標語你才知道摔了會壞?要管好小孩?真是好家教


sentrayang wrote:
我的確不是做生意的, 但我的觀念是店家比消費者該負多一點責任,
不要說什麼公不公平的. 要講公平, 為什麼所得稅有人要付40%,有人只要5%
擁有較多的資源, 付點社會責任是應該的...(恕刪)


這是什麼鬼理論
店家在虧本的也是一堆, 個人收入所得稅要扣到40%的也是一堆
什麼叫擁有較多的資源?
你自己的小孩不教好...現在變成社會責任了? 真是方便啊!

真是很嚇人的理論

sentrayang wrote:
我的確不是做生意的, 但我的觀念是店家比消費者該負多一點責任,
不要說什麼公不公平的. 要講公平, 為什麼所得稅有人要付40%,有人只要5%
擁有較多的資源, 付點社會責任是應該的...(恕刪)

弄壞別人東西還要別人多負點責任,這還有天理嗎?所以賣東西的人活該被人糟踏,店家都黑心,消費者皆無理,看看塑化劑事件,大家都在這共業裡,看看下面的文章,消費者真的要醒思.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特稿

市場上,灰色的新鮮吻仔魚賣相不好滯銷、枯黃的安全金針引不起消費者興趣、咖啡色的魚卵老被餐廳及店家挑剔…,而同樣的產品,便宜的總是優先被考慮;當老闆被消費者教育,必須用更好的賣相爭取消費者青睞、俗擱大碗等於暢銷時,吃到添加色素與人工甘味的水果、買到漂白的魚丸、喝到添加沒必要存在的起雲劑飲品,該怪誰?

黑心起雲劑事件愈演愈烈,消費者認為政府難辭其咎,政府認為業者罪不可赦,但業者心裏也有答案,添加起雲劑是為迎合消費者長期對食物色相的偏好,還可以降低成本搶到商機。共犯結構造就食品不安全的共業,苦果得由這塊土地上的人共同承擔。

塑化劑事件後,有學者及業界坦言,起雲劑非必要品,各類食品中其實都可以不添加,但台灣長期消費習慣中,天然與反璞歸真經常被忽略,許多學界及業界大老心知肚明,但他們極少主動揭發真相,以致在麥當勞濾油粉事件曝光後,大家才知道看似清澈的油可能加了砷濾油粉;三鹿蒙牛奶粉加入三聚氰氨可提高蛋白質、減少奶量。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天將責任拋向業者未能自律,但政府同意添加沒絕對必要的起雲劑,卻缺乏把關監督;以及每次出現危機事件,總是手忙腳亂,缺乏SOP標準作業流程,以致從生產、製造、販售到消費市場一團混亂,業者無從遵循,消費者充滿不安,責任難道只要怪業者嗎?

最近,台灣紅了,人民的臉卻綠了!過去,我們笑「中國製造」等同劣質商品,曾幾何時,臉丟到國際,連中國政府也說要加強對「台灣製造」產品的檢驗,真是夠了!

惡質的消費文化造就了奸商文化,黑心起雲劑事件更深層的意義是:消費者在滿足口腹之慾時,也要以實際的消費力大聲告訴業者,我們寧願要不太美麗的天然食品,讓共業變成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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