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負恢復原狀或損害賠償責任。
店家想說功能均正常,拿去維修元外殼還要一萬左右,所以建議婦人直接買回比較划算。
婦人還在那邊怪別人設計他,看到都會搖頭。現在IPAD2都在缺貨了,已目前市場上的價值及存貨銷售狀況狀況、上市日期等等,按照比例原則,請你全價買回也剛剛好而已。
如果是過季商品的確可能還有折舊性可議。
很簡單麻,兩種狀況做比較
10000元你幫我修到好,但物品所有權還是店家的
15000東西歸你
笨蛋都寧願把東西買回

crazydiamondc wrote:
你不是做生意的 當然...(恕刪)
路人亂入 wrote:
雖然我沒有小孩,但是...(恕刪)
sentrayang wrote:
我的觀念是店家比消費者該負多一點責任
我不講更合理的制度,因為合不合理是個爭議
如果我摔壞了, 店家叫我賠, 我也會摸摸鼻子認賠了事.
為何有店家做得到吃過的西瓜也能全額退費?
防盜功能都能大費周章去做了, 做個防摔功能很難嗎?
那一台對店家完全沒貢獻過? 店家用它來給客戶玩的期間賺了其他客戶的錢就完全不用對它負責任?
還期待他當原裝品來賣?
基本上我就是不認為店家可以完全撇清客戶不小心摔到後的責任. (恕刪)
小孩吵鬧的同時是否會影響大人購買的決定?
蘋果只想賣大人市場, 沒有考慮過小孩市場?
ipad2這個好的東西只有大人能玩?
看圖片譴責小朋友很容易, 是否該想想它代表的涵義?
sentrayang wrote:
如果蘋果能設個小孩專區是否更好?將機器固定, 讓小朋友容易操作, 也不怕摔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