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唉呦我的媽! 買錯規格怎麼辦 ?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又一個來亂的
實體店面消費,沒有所謂鑑賞期
再加上已注冊,保固已開始計算
只有在網路商店上購買才有所謂鑑賞期請搞清楚
我以為16G ipad2已經很夠用了.
沒想到,相片,影片和書籍讓我ipad2負擔沉重.哀!
買錯規格,容量不夠,又不能擴充.

只好等下一次有預算的時候錢再.....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們沒有弄壞他,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恕刪)


不對!
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適用於郵購、網路等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詳見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款和第十九條

tory910220 wrote:
大家好 小弟的母親上...(恕刪)


去怪NCC吧

該管的不管

台灣還在用Wimax

跟其它國家的都不一樣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不會用請不要亂教別人...(遮臉)

消保§19I 只能用在「郵購」和「訪問買賣」。
而以上兩個買賣的定義詳參消保§2 第10款、第11款...
簡單來說,買的時候看不到商品才適用

回樓主:
以法來說,對方不退不換是合法的
常常說:情理法。

這個case...以法以理來說找不到您的立足點。因此仍想退的話,唯一一條路只剩動之以情....

但是又已經拆封註冊,個人認為有困難...

最簡單就是認賠一點點網拍掉。




倒是美國店家你可以retired...老實說美國人應該很少利用這個信任機制吧...通常只有少數去美國旅行的會用, 非常不建議這樣做

另外, 版主買了就用吧, wifi跟行動數據只差4000, 賣掉可能也要損失1,2千, 除非賣給親戚或是好朋友, 不然一買一賣沒必要喔...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研讀一下吧,鑑賞期 僅限特定無法"親眼"所見之產品,郵購、網購、電視購物、通信、直銷。

並不包含實體店面、眼見為憑,沒有理由退貨。
都說是去店家刷卡一台回家,還在七天內可以退........
囧....
7天不適用在這邊!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tory910220 wrote:
現在已拆封註冊 貼保護貼 初步檢查沒瑕疵(恕刪)


註冊真是麻煩

上網九折賣一賣比較快又方便


SuperCake wrote:
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們沒有弄壞他,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

你們也只好買錯規格而已,好好和他們說一下吧。
換貨總比退貨好。(恕刪)

實在很不愛吐槽...
如果幾年前不開明 不文化的年代就算了

拜託不要亂教好嗎,小學生也懂這個了


很高興在版上看到明智又明理的版友很多


不過也建議樓主

不一定要賣

4G版的收訊會比較好一點

總覺得..換了非4G版

過幾個星期 或幾個月 會不會又上來爬文說

我的IPAD 不能導航 ~

既然買了 就別為難人...當然 網路上買 能退 不喜歡就退把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