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們沒有弄壞他,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恕刪) 不對!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適用於郵購、網路等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詳見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款和第十九條
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恕刪) 不會用請不要亂教別人...(遮臉)消保§19I 只能用在「郵購」和「訪問買賣」。而以上兩個買賣的定義詳參消保§2 第10款、第11款...簡單來說,買的時候看不到商品才適用回樓主:以法來說,對方不退不換是合法的常常說:情理法。這個case...以法以理來說找不到您的立足點。因此仍想退的話,唯一一條路只剩動之以情....但是又已經拆封註冊,個人認為有困難...最簡單就是認賠一點點網拍掉。
倒是美國店家你可以retired...老實說美國人應該很少利用這個信任機制吧...通常只有少數去美國旅行的會用, 非常不建議這樣做另外, 版主買了就用吧, wifi跟行動數據只差4000, 賣掉可能也要損失1,2千, 除非賣給親戚或是好朋友, 不然一買一賣沒必要喔...
tory910220 wrote:現在已拆封註冊 貼保護貼 初步檢查沒瑕疵(恕刪) 註冊真是麻煩上網九折賣一賣比較快又方便SuperCake wrote:按消保法規定,只要你們沒有弄壞他,七天之內退費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你們也只好買錯規格而已,好好和他們說一下吧。換貨總比退貨好。(恕刪) 實在很不愛吐槽...如果幾年前不開明 不文化的年代就算了拜託不要亂教好嗎,小學生也懂這個了很高興在版上看到明智又明理的版友很多不過也建議樓主不一定要賣4G版的收訊會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