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硬要說國土面積的話,中華民國的疆域,目前有三種定義。蓋按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其中並未列明何為固有之疆域。而中華民國在1946年承認外蒙古獨立,但在1953年重新將蒙古地方作為中華民國領土。故三種定義如下:第一、包括蒙古地方,其面積為為1141萬8174平方公里,是世界領土面積第二大國(僅次於俄羅斯);第二、若依1947年之疆域而不包括蒙古地方,則是世界領土面積第三大國;第三、目前中華民國實際控制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和中洲島,總陸地面積36188平方公里。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