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雖然有法律規定,但有沒有在遵守,有沒有在執行是另外一件事情。台灣雖然有法律規定,但是營利公司沒有守法與道德的觀念,要從事這種高度自律的事業是非常危險的。像是個人資料被出賣就是很現實的案例。如果可以送到日本去掃描,不知道要適用哪一國的法律,立法速度很難跟上世間的變化。
新聞的後有提到如果掃描供自己使用,是可以的,我想這類把書籍掃描後保存,絕對是環保方便的方式,早期就算掃下來,也只能放在電腦,要不放在手機裡面,看小到不行的畫面,雖然後來有小NB的出現,但是使用性還是不太夠,電子書的話,好像也些都還是只有黑色字的,而可攜的平板電子產品,推出後,可觸碰的面板,加上不小的螢幕,絕對是一種好的發展領域,如果這類價位可以再降低的話,以後大家都不用帶著一堆書去上課了,只不過現在這種掃描書籍的服務,也要看看出版社的反應,因為勢必影響他們的利益,所以後續還要看出版社怎麼因應。
只不過現在這種掃描書籍的服務,也要看看出版社的反應,因為勢必影響他們的利益,所以後續還要看出版社怎麼因應。 引用 iTunes Store 的例子,當年有一些豬頭拒絕 iTunes Store 進入台灣,結果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事情就留給市場自由競爭淘汰了。
最重要的事是人的問題~~~我住在日本的時候日本朋友都不敢上網下載免費的音樂或是電影看~~~他們從小給他們的教育就是守法~~~我從中國帶了一堆盜版的DVD回日本他們都覺得不可思議~~~我們臺灣人大部分的人還是會買正版的~~~但是少部份的人還是會使用盜版~~~我個人認為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可能要再過幾年慢慢養成像日本人的觀念吧~~~
sien wrote:對呀...我一直很好...(恕刪) 沒那麼簡單.作家一般都是要依附在出版社的.就好像計程車的靠行一樣.自己搞可以,但如果搞不出名堂,以後也不用混了.但美國一些大作家,及網路上業餘自由創作者是已經開始擺股出版社的控制了.
當書面可以直接做成app時就開始有後製的可能多媒體,特效的team可以和原作者來討論,要加什麼東西進去比現在死氣沉沉的出版事業要好玩多了這也才是追求進步,改變的做法HDTV還有各方勢力app這東西,門檻低很多....很期待有人能登高一呼挖幾位大作家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