もしもし原宿 wrote:
蘋果在訂單上承諾明年1月3日前履約
如果屆時無給付或不完全給付
恐怕我只好主張免費的smart cover做為違約補償喔
把訂的保護套凹下來嗎 呵呵呵

kuoshenghsu wrote:
您好:
一開始的選項是 wifi版本沒錯,
但是在結帳過程中的全部顯示的品名,包括要確認交易條款時的品名皆為 3G 版本,
包含最後交易成立之後的確認信件皆為 3G 版本。
舉個實際案例來說好了,剛結束的資訊展,
有顧客在現場跟業務簽單簽好了,金額也付了,人也離開了,
但銷售業務回到門市之後整理訂單時,發現什麼都對了,但是型號規格寫錯了,
錯把貴的拿來當便宜的賣,試問當面的訂單有沒有效力?
消費者是不是該主張依照訂單出貨?
賣方在網路銷售商品時,是有義務將所有的資料弄得清清楚楚的,
避免造成誤導消費者,如果出事之後,在應告知而未告知的情況之下,
片面的更改了消費者訂單的內容,那確認交易條款的項目是不是沒有意義存在了,
變成了單純的保護賣方而忽略了買方的權益,
我不期不待蘋果能夠按當初所下訂的品項出貨,
只是單純當個奧客想看看市值最高的公司會如何處理及面對這次的危機。...(恕刪)
benjenq wrote:
跟一般的標錯價有點差異...
一開始給用戶的選項就是 Wifi 10500/3G 14400,而不是直接顯示標錯的價格。
就算訂單被改了,最後的結果跟一開始用戶選擇的需求是一致的。
這就跟價格沒錯,找錢時多找錢的意思相當。
如果店家多找錢,店家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但標錯價時,一旦交易成立,店家主張消費者歸還差價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