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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出來】ipad mini 消費糾紛處理辦法

趁人犯錯之際佔便宜 還大剌剌的PO文試圖使用多數暴力
台灣真的病了
你的"真意"是要買wifi版,最後訂單跑出wifi + Cellular ,apple自己把訂單改回你的"真意",還盡了義務給了封信告知。
這是要不爽甚麼?小弟不懂。


明明選了wifi版本,然後又說自己是要買4G版本?

這樣的行為我覺得是說謊、造假,而在網路上發起這樣的申訴活動,

似乎也是想要利用多數人的力量逼迫對方屈從(但法官、蘋果公司有這麼笨嗎?@@)

謊稱自己要買4G版本卻選wifi的,這種說詞根本就其心可議
大家的砲火真熱烈...

不過樓主的贏面甚少

我是覺得樓主有點貪小便宜~

不過蘋果沒有做好後續處理也是個原因啦~
http://whenwhere.pixnet.net/blog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參觀喔
如果這事件,能這樣沒有事而落幕的話,我想後有相同事件發生,網購業者就有樣學樣…很棒的免費行銷手法…

mysads wrote:
你這樣說也不對應該說...(恕刪)
到底哪句話口氣不好?
因為上不了牛排沒送燙青菜所以叫口氣不好?


從一系列標錯價事件後我國政府已訂立規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公告裡面已說明:
三、 商品資訊
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 單方契約變更之禁止
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五、 確認機制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現在只剩信用卡刷卡到底算不算已付款了

法律上是廠商請款之前不算,但是依之前Dell的判例法官認定是算契約成立...

至於經濟部官員:還在討論中...

rech67 wrote:
從一系列標錯價事件後...(恕刪)


說的好,

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我的確看到wifi + Cellular ),管我明不明知錯誤。

現在就等看交易成不成立了~~~
一樣米養百樣人,一堆人就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所以想去爭取原本就不應得到的利益.
明明點選的是WiFi版,只是在結帳時系統誤植入不同型號的名稱,
就硬要Apple依最後出現的名稱出貨,
這種行為本來就錯誤了~還在抱怨什麼正義魔人之類的試圖合理化錯誤的行為,
摸摸自己的良心吧~一開始就想買WiFi版不是嗎??

如果開版的只是focus在"Apple自行更改購物單未善盡通知消費者"這件事,給人的觀感會好很多~
如果今天各位買了一台蘋果標貴4000的機器~
蘋果說不供退貨~請問樓主做何感想?

有訂到的大大~我看100分之99.9都清楚蘋果標錯產品名稱~
而現在的亂象就是看到有人出錯~大家就殺紅眼去搶~

得到這些會很有成就感嗎?
有沒有想過那些key-in相關人員之後的下場嗎?
會不會被要求賠償呢?還是丟了飯碗?
這些都有可能的...

沒必要火上加油吧...
多做一些善事吧~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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