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jiuu wrote:
我早上上課請他幫我...(恕刪)
個人遭遇過
同事向我借東西
日後說早已還給我
放在桌上
因為該東西也是我跟人家借的
這位同事一點表示都沒有
我只好自掏腰包賠人家3600元
心理一直幹到現在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說一些我們承攬客戶貨運的規則
這個規則就是套用到法院也適用
比方說你交付一個紙箱請我運送到美國
你交給我的紙箱外觀完整無破損
到了美國結果紙箱壓扁了
裡面的貨物也損壞了
這時我們公司就要負責賠償
但賠償前您要先找公證行先做公證
我們只依公證後的價值賠償
而不是你說多少我們就賠多少
如果你的貨物有保險,保險公司也是這樣賠
另一種情況就是紙箱都是完整的無破損
但客人收到紙箱後打開來說裡面東西都壞了
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負責賠償的
因為裡面的東西在你交付給我之前我們並沒有驗證裡面的產品是否已經損壞
或是你跟我說裡面原本有20台手機,你打開箱子只剩18台
這種情況我們也不會賠
因為裡面20台是你口頭告知的,我們根本沒有檢查裡面是否真的有20台功能完整的手機
所以我們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負責賠償
您的情況是哪一種呢?
您在交付ipad給同學前你有說這裡面有ipad請小心嗎?
您的同學有跟你一起檢查原本的ipad是否就沒有損壞呢?
您有證據是你的同學摔到才損壞的嗎?
另外,您的同學並沒有收錢跟你保管你的ipad吧?
一些小小意見供樓主參考一下
這些上了法院都會被拿出來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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