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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提供實體商店有在賣ipad的我來檢舉~

如果不是新品

而是二手的ipad 3G想要賣

PO在網路上

也會觸犯到NCC的法規嗎??

我也有一台 16g wifi 的,

還沒賣出就被Y拍下架了,至今仍未拆擺在書桌上,

當時也跟樓主一樣的心情,想去檢舉某大牌水貨商的ipad賣場,

可是那些水貨商好像換個id之後都會繼續刊登...
感覺是背後有扯到某人(公司)的商業利益 所以那個公司就不爽 去告訴NCC把那些 水貨的下架 免得到時候搶到他們生意.....
感覺像是有人自己帶IPAD回來
被下架賣不掉很鬱悶
看到還有其他人在賣
就很不爽XD
Bluefox wrote:
真要檢舉,可以從全球一動下手吧~

NCC 回函表示,因為全球一動為「代購」,所以不構成違規 :)



NCC商檢應該也跟商檢局的用意一樣吧?? 之前有去商檢局上過他們的課程!!

意思是他們會針對消費者接觸較密集可能影響到人體的商品做商檢!!

其中就有提到!! 代購是會構成犯罪的!! 商品一進到台灣,如果沒有送檢就屬違法!!

改變結構 也需要送檢的!! 它們有提到 打火機的安全裝置檳榔攤位方便客人把它拆除!!

被檢舉抓到,開罰 20 萬 (之前的罰則都是20萬) 後來改成 10萬元商品罰兩倍 超過10萬罰一被最高20萬!!

電器類商品當然比我們接觸的太陽眼鏡對民眾影響更大!! 除非NCC刻意偏袒代購!! 不然跟商檢局就相牴觸!!


剛剛去問了!! 代購應該還是不行的,不過商檢局人員不是很清楚IPAD屬哪一類@_@ !!

真有去函NCC回覆的,可以詢問消保官(上課的講師)更詳細的規定!!


東西進到台灣如果有送檢,二手販賣都沒問題,如果沒送檢第幾手都有問題!!

當然啦!! 這牽涉是否有人要檢舉(二手市場沒這麼無聊吧!!)

不過可能NCC是說代購約定時即使付訂金都還不構成違法,當商品進到台灣交給消費者時才算違法!!

所以要檢舉,可能得向對方買一台再檢舉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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