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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被日本總務大臣比喻為157年前美國逼迫日本開貿易大門的大衝擊


其實中國現況傷害最大的是自己, 全世界大多數的創意工作者都知道不能靠中國市場
所以沒有多少人願意投資在那方面, 譬如電影, 除非在中國拿得到戲院放映權 (一年沒有多少部),
基本上可以假設在中國賺不到錢,

大部分的中國人大概會覺得無所謂, 但是中國內部的 創意工作者在中國國內也一樣難賺 , 所以變成也必須依靠外國市場
但是文化的創意常常跳不過文化的隔閡, 在國外被欣賞而成功的機會渺茫, 也造成中國創意的人才得不到該有的金援,
而在美國, 創意工作者不僅社會地位極高, 金錢的回饋也不得了,

今年不久前的新聞: 2003 還是 2002 年的 美國前 100大公司, 現在只有 25家仍然還在,
那些大多是 石油公司, 靠油礦權而不倒的, 但是其他的公司沒幾年就被新一代的取代掉

大者恆大只有在壟斷或特權縱橫的地方才存在, 在講究創意的地方, 大的幾乎都會倒光或變成小不點
台灣是那一種?

饞黨主席 wrote:
中國政府那付山寨是我家,盜版你又怎樣的態度,實在令人厭惡以極!...(恕刪)
饞黨主席 wrote:
作者有愛就可出書?我...(恕刪)


我覺得你太反社會了,這樣罵盜版使用者沒有用的,也沒有意義

我覺得你只是在罵盜版有多惡劣,但是這對事實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我十分支持iPhone的阻擋JB的手段
讓JB困難複雜點是好事,就像PS3拿掉裝OS的功能我也是支持的,因為真的因為JB/裝linux而受傷的人是少數
但是保障了開發者的權益,也等於是保護消費者。但是我反對因為保護而把正版使用者弄得像次等公民,
有些軟體的保護機制實在讓人不能苟同。App Store 就沒這問題,設計的相當好。

盜版規盜版,正面積極的做法還是要擁抱正版使用者,若你只是因為怕盜版,而像音樂商一樣,裝作現在大部份的人還在用CD,這是一種自殺行為。你現在的電子書,規格硬體這麼多,書商分這麼多,你覺得消費者會信賴嗎?

像Hanami書城,我也下載了不少,老實說我覺得他的素質實在可笑 ,根本沒針對設備最佳化,而且也沒比紙本便宜多少,有那個人會傻到去買? 根別提Hanami的程式爛到爆,效能差,看久就會當, Stanza 比它強不知道多少倍。

所以,要防盜版優先,還是提升自已素質優先重要? 我只知道只顧防盜,沒提升自已素質也沒有用的。

現代人有這麼多休閒,你真的以為出版商全倒了,就會世界末日 ? 不會的。
現在書本會消失這麼多,一方面也是現在資訊流通的方式與過去不同,以前隨便寫本爛書都有人買
(像是windows XP大全的那種爛書,根本就是手冊翻英文的居多)
現在你內容要實在,不然大家去部落看文章就好了。

我只知道東西好,就有人會花錢買,東西差,防盜做得再好,也沒人上門買。
花力氣在罵盜版有多可惡,太陽明天還是一樣會出來。

饞黨主席 wrote:
兄弟們死了一...(恕刪)
所以這位主席您的高見是什麼呢?到底要如何來解決實體書和電子書未來的發展呢?非法下載阻礙了所有的發展 所以呢?都不要出版這樣就不會有盜版 也不用浪費腦力去寫 因為寫完出版也是會被盜版或非法下載而血本無歸?我真的很想知道在現今的網路發展下 您的振興出版業的可行方案是什麼呢?八卦雜誌像一周刊 我也是付錢下載網路版 若是蘋果日報電子版也改為付費的話 只要價格比印刷版便宜我也會買單的 依照目前ibooks所展示的功能 華文的出版作品只要是有我喜歡的內容再比實體書便宜的價格下 我都願意掏錢的 我也相信像我一樣的人也持續在增加
rinconj wrote:
Bloomberg ...157年前美國逼迫日本開啟貿易大門的「黑船來航」(恕刪)


要不是美國這個動作, 日本能有今天嗎? 凡事不是只有一面的看法..

這不見得對日本是件壞事, 再說iPad 真的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嗎?
饞黨主席 wrote:
這位兄臺請問我有責任...(恕刪)


出版業是被盜版行爲打敗的
另一個觀點,作者是否真的有那個實力呢?
出版業是否一成不變呢?
賺錢真的那麽好賺嗎?
同樣的商品,換個内容就想賺消費者的錢?
網路的興起,出現了許多作家
他們爲何可以不收消費者一分錢,一直創作了許多作品?
他們辛苦創作的作品,應該要收錢呀
不然他們怎麽活下去?

周杰倫有因唱片業景氣蕭條,盜版太多
而不賺錢嗎?

我們所使用的服務來講
mobile01,msn,Gmail,Hotmail,mp3等太多太多的服務..
不就是免費的嗎?

mobile01爲何要辛苦的架了一個網站
然後免費的讓大衆使用?

從這些角度來看,你有發現一件事情嗎?那就是在免費的另外一面
這些人還是生存了下去
甚至有許多人是不計較錢,只是單純的想創作,設計..

生命會自己尋找出路
並不是出了一本書就叫做作家
並不是出了一張唱片,就叫歌手
社會是有供需的

你的做法只是打擊盜版
但是出版業真正沒落的原因並不是單純的因爲盜版
而是現代人的閲讀習慣,以及現代人對於作品的口味
瓊瑤現在出書,電視翻拍瓊瑤小説
你覺得還會熱賣嗎?

網路的興盛
其實早就改變了消費者的習慣
就算沒有盜版,網路還是有許許多多的免費作品
apple在做的只是如何把消費者引進使用者付費的空間
他們在做的是只要一個人掏1塊錢來買軟體
美國3億人口,一個小軟體就能賺3億了,更何況是上百樣的1塊錢軟體
因爲數字小,所以對消費者更是不痛不癢的
錢就是這樣花掉的
johnlove wrote:
出版業是被盜版行爲打...(恕刪)


舉[周杰倫]這例子實在不恰當.
現在唱片業就是只能支撐[少數的暢銷歌手]
或是 推出[成本很低的新歌手]

至於中間的? 基本死光.或是往大陸發展.
所以,我喜愛的


對.生命會自己尋找出路.

不同的世代交換.本來就是得靠新的商業模式尋求出路,否則就是等死.
這也就是 apple 的 itunes 會如此受人矚目的原因.
但,不該構成[因為新的商業模式沒有出來 於是盜版非法下載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原因.

同樣的.
因為 7-11 的出現,所以台灣大量的雜貨店消失. ------ 但不代表可以買東西不用錢.
因為 高鐵 的出現.所以台灣國內機場的萎縮. --------- 也不代表你可以坐霸王車.
因為 手機 的出現.所以 b-b call 消失. -------------- 不代表你在外面做事情就可以不用隨時跟公司回報.

這是同樣的意思.

非法就是非法,小偷就是小偷.
其他都只是托辭.只是藉口.

不知那位大大知道台灣的出版業是如何分配成本與利益. 我想可能較接日本的產業模式. 所以不是iPAD改變利益分配, 而是電子書. 網路行銷不就是要減少中間不必要的層級嗎?? 前幾年發生在其他產業, 現在是出版業而已.

在美國已有很多作者將書直接電子化出版, 已確保個人最大利益.
加菲爾 wrote:
非法就是非法,小偷就是小偷...(恕刪)


沒有人在這串文章裡說小偷是應該的。

我只是一直提倡出版業不該像音樂產業一樣,一直死守CD,然後談不出一個數位音樂的平台
(iTune Music 在台灣沒有,我真不知道是誰的錯)。

盜版永遠不會消失,連美國都有,你能相信台灣會沒有? 更何況你管不到我們同文化的中國。

擁抱消費者,才是王道,我希望台灣有 iBook,如果台灣沒有iBook怎麼辦?
最近 Gundam Unicorm 很熱門,我差點要買下一整套,但是博客來就是缺東缺西,又沒有賣整套
然後我就冷靜想想,我書架已經放不下專業書了,更何況是這種看一次,下次不知道個時會想回味的書。
我就想要等何時數位書成熟,我就會去買點日本好的輕文學。

若是有 iBook,我猜我會看完一本 ,又去點著買下一本。若出版業不想賺這錢,我也沒辦法,
我不會回頭去買實體書的,除了像Programming之類的參考書。

沒有人在吵盜版應不應該,一直在那打轉一點意義也沒有
iPad可能會打擊出版業, 不過對於作家來說可能是天大的好消息.因為出書的門檻大幅度的降低了~

出版業我是不懂, 不過遊戲界稍微比大家熟一點. 我想我拿遊戲來比可能還算適當吧? 以日本為主導
的掌上型遊戲機(NDS,PSP)來說, 不是你今天寫得出好玩的遊戲就能發行在這些掌機上面的. 先要
通過開發權的審核,首先一定要有公司, 公司要有一定的規模,而且要有業界相關經驗開發人士會比較好.
或是已經有遊戲在其它平台發行. 新成立,名不見經傳的小卒在做, 沒有管道連他們公司的大門都進不去的!

開發權的審核通過了, 再捧著一大筆錢去買他們的開發工具, 經過了辛苦的開發跟測試, 遊戲就可以賣了嗎?
不行!!請把遊戲送去審核....審核過了可以賣了吧? 不行!!要依照檔期來排隊, 例如某一個時間點有很多
同一類型的遊戲, SONY或任天堂是不會讓他們一次都上市的. 那可以上市了我就等著收錢嗎? 也還不行!
要先給一筆錢請主機商代為壓片(或做卡帶), 而且數量是要談的, 例如第一批要一萬片, 那你要先給這一萬片
的錢, 不管你之後能賣出多少, 這一萬片的錢(包含抽成)就被主機商收走了....

iPhone的遊戲/App呢? 請每年繳99塊美金給Apple, 買一台Mac(最便宜的兩萬就有),買一台iPhone
就開工了! 做完上傳到Apple, 遊戲的話幾天就審核完了,看要怎麼上架多少錢, 有網頁自己點~ 沒賣出
之前一毛錢都不用出, 賣出去Apple會把收入扣掉30%滙到你設定好的戶頭去...

看出了其中的差異了嗎?? 日本人搞的這一套就是我把市場做大了, 你要來我這分一杯羹, 用我的平台,
用我的通路可以, 先把錢繳上來. 做好的產品還沒賣,我就要先抽成, 風險你自己扛. iPhone對於小型
但是有創意的公司甚至個人工作室是很有吸引力的, 因為幾乎稱不上有門檻(除了叫你買一台Mac跟
每年繳99塊美金).

出書也是一樣的, 你有才華,會寫作沒有用, 除非你自己願意出錢印書, 但是印了你也沒通路可以銷售.
給出版社發? 那要看出版社的臉色, 而且市場不夠大的話, 就算有小眾讀者也沒用, 因為沒到那個經濟
規模. 如果出電子書, 第一是你能寫書就能面世(賣不賣得了錢是另一回事), 而且還有很多東西可以玩,
例如小說第一本完全免費, 但是第二本以後開始收錢, 或是書本身免費,但書裏可以刊廣告, 有很多方法
可以獲利!! 彈性大很多, 對作者跟讀者都是有利的. 唯一就是慘了卡在中間的出版業而已....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加菲爾 wrote:
舉[周杰倫]這例子實...(恕刪)


盜版非法下載並不能理直氣壯
這本來就是如此...盜版是錯誤的

只是,台灣的出版業者,不光是出版業者,甚至所有娛樂事業..
在面對時代的改變...

是該改變,至於怎麽改變,我怎麽知道
我如果知道,我就賺大錢了

討論的重點雖然盜版是事實
但是盜版只是壓倒出版業者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
如果今天沒有盜版
台灣的出版業者就能生存下去了嗎?
我不覺得可以,因爲網路帶來了許多變化
可取代的商品太多
而所謂可取代並不是盜版
而是作品帶給人們的就是娛樂
有其他娛樂可做,另一個娛樂就可能被取代

出色的作品的本質本來就是無可取代的
一個可被取代的商品,本來就是會被淘汰
而書本就是如此

PS3在全世界並還沒有盜版,
但是在台灣也沒有因爲沒有盜版,所以就賣得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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