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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jacky123456789 wrote:
怪獸父母:我的小孩很...(恕刪)


+1 還有 ...

寵孫阿嬤 : 哇A孫子金乖金古意 , 不可能吸毒殺人 ..........
supermico88 wrote:
有生過小孩的就知道小朋友是會隨時出狀況. -_-
所以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都是很保護小孩,或一般行人的.

做過賣場的也應當知道,客戶百百種.小孩最可怕,一定是列第一優先觀查的對象.



所以外國在追究小孩父母責任也是不手軟的

在外國
留小孩獨處
出了事
父母是要負責任的

台灣雖然有法令
但很像裝飾用
很少聽到有人因為犯了這個法被罰

兒少法
第 32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12歲以下)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第 60 條 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像這個事件
帶小孩在逛賣場
然後就可以大人逛大人的
小孩逛小孩的?
父母沒有監督不周的責任嗎?


原價賠償真的是剛好而已,

雖然說是展示機,但是並沒到過季下架拍賣期間啊!

而且兒子這樣跳上桌去玩3C產品母親管教肯定有問題,

丟臉到底是誰。

ipad168 wrote:
把iPad 2弄傷花...(恕刪)


大家去把他家東西弄壞

然後都不賠

看他怎說

ganking wrote:
母親不服氣~道德有點偏差!試問哪個小孩在成長過程中沒犯錯過!
世界上就是有一堆類似你這種人.........莫名其妙!




沒說你錯了就該死,但是出事就可以賴給別人?
沒說你錯了就該死,但是出事就可以賴給別人?
沒說你錯了就該死,但是出事就可以賴給別人?
沒說你錯了就該死,但是出事就可以賴給別人?
沒說你錯了就該死,但是出事就可以賴給別人?

到底世界上是多了哪種人才會亂!!!!!!
父母的教育不能等
lassxx wrote:
根據我個人經驗

賣...(恕刪)
在遊樂場小孩太皮,掉入水中溺死,怪園方
在大賣場小孩太皮,觸碰商品損壞,怪賣場

世界真是無奇不有

prlin wrote:
賠是一定要的只是原價...(恕刪)


弄壞要賠天經地義
父母也有顧好小孩子的責任
但原價賠償就顯得店家貪心
就算在法律規範下
企業商家應就損失/利潤/消費者觀,感取得一均衡點
如本案碰到英英美代子又不在乎的父母
跟你走訴訟途徑
到最後兩敗俱傷
相信店家還會產生更多無形損失...

JACKY2011 wrote:
弄壞要賠天經地義父母...(恕刪)


告就告下去
如果怕麻煩而姑息
只會造就更多不負責任的父母

今天如果告到最後反倒是家長除了買下機子外, 還要多賠償一筆
新聞一出
你看以後家長帶小孩去逛賣場會不會自己逛自己的
小孩逛小孩的!

拿兒少法來告父母管教不周
未必站不住腳




meldai wrote:
天空新聞

我看了旁邊的文字新聞稿後,有著這樣的疑問?

為什麼林太太的小孩摔到iPad 2,是由李小姐的先生來付呢??

難道......
...(恕刪)


媽媽姓李 (李小姐)
嫁給林先生 (林太太) ,生個皮皮的小孩
弄壞了 ipad2 , 這樣了解了嗎 ?
不要一直在想歪了...

不過我是覺得,賣場應該打個 9 折或 95 折賣給林太太(李小姐),
畢竟是展示品(雖然才展不到一星期吧....)
給大家摸了又摸,玩了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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