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pro68 wrote:嗯嗯,你問問嚴謹一點...(恕刪) 我是MIS,我們公司有開放 USB,照你的邏輯,是說我不嚴僅了喔 ?說一個 MIS 不嚴僅,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喔,你最好說清楚我這個MIS哪裡不嚴僅了~!!當然,我也知道你說不出來,因為你只會用你的自我感覺良好,來抹黑別人...
aragorn168 wrote:USB 的重點是『協...(恕刪) 消費性商品, 外觀美及使用界面好, 比較討喜, 這正是 apple 強項,行動裝置是新的市場 , apple 一戰成功.pc 使用者已被 windows 綁架, apple 只有往 pc 相容發展 , usb 也是不得不用.
Grunder2006 wrote:說一個 MIS 不嚴僅,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喔...(恕刪) 開放上網和管控上網的MIS 當然是管理的比較嚴謹開放USB和管控USB的MIS 當然是管控的比較嚴謹他只是說他舉的嚴謹部分 可沒說你沒不嚴謹這都是相對的東西罷了其他都是你想太多 還是有被害妄想症
taros78 wrote:都說嚴重的指控 不爽...(恕刪) 我告不告他干你屁事呀~~~我要他給我個解釋干你屁事呀 ??莫名奇妙,我要他給個解釋,你出來亂叫亂咬我告不告他干你屁事呀~~~???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我說要告他 ???我都沒講要告他了,你就開始演內心戲啦 ??誣告都出來啦 ? 我看你才真的有幻想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