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保護都沒有+1正40度用到負20度前天在Barcelona還因為保特瓶意外在背包內一直泡水電源鍵不正常一天後現在還是活繃亂跳不會用套有三個原因1,當初就是喜歡他的外表2,玻璃的觸感最好(我外甥拿他的玩具怪手挖半天也沒事啊)3,他變成我不可或缺的工具,怕東怕西增加使用上的不便
裸機使用比較能感受到設計者設計的理念與測試經驗,可是覺得跟使用者平常使用這個裝置的習慣也有關係。如果常會需要拿在手上的裝置 (像我的 iPhone 3GS/4),裸機使用的感覺真的比較好。像 iPad 這種有點重量的裝置,我比較喜歡把它放桌上或躺床上用肚子支撐,這時候有個像原廠那種可以變型以輔助閱讀的 case 其優點就會蓋過使用裸機的優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