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mtvb wrote:
要顧客付全額維修費用...(恕刪)
看了整串討論串~
真的覺得很難過!
原來台灣的價值觀和邏輯是如此的偏差.
展示機~店家就是展示,他並沒有要賣給消費者!
(就算要折價賣,也是當展示機完成他的任務才會以特殊方式賣!)
所以這個事件事損壞的賠償,不是買賣!
因此賠償原價有甚麼不對?
商家很仁慈,以原價釋出.如果換個方式,以索賠的方式呢?
損壞了展示設備,是不是要弄壞的人,連帶賠償營業損失?我想這是做的到了.
IPAD 2 目前這麼熱門,都不見得有貨賣了.如果連展示機都沒了,店家還要不要做生意!
那是不是要買的人,去把展示機弄個小刮痕.就可以要求店家打折賣??
要玩展示機,OK阿~
你要試用商品的功能和操作,也不是讓消費者做落下測試的吧?
小孩子皮~要嘛~~~自己管好!
不然請甘願,口袋多帶點錢.
沒把握,那就不要輕易嘗試!買不起~不想買~還是根本就是純逛街的!
拜託~店家沒有欠你!
這位偉大的母親,真的是可惡的頂天了.
都是別人的錯,自己的孩子都沒錯!
真是禮義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