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Wen wrote:
線在IPAD2是很難買,所以如果我買了一台回家玩一玩
玩膩了原價丟出來,或許有人不想久候排隊會原價承接
反正你情我願,願者上鉤,實際價值甚麼的沒啥好說的
但這個事件,小孩子弄壞東西是錯,必須賠償給店家沒錯
但她弄壞的是展示機,展示機不是新機吧,
不是新機總有折舊,為什麼要原價賠償?
這應該不是一般我們認知的買賣行為,
談不上你情我願或是願者上鉤吧
有朋友說店家要另外準備新機來展示云云,
Sorry個人認為那是店家的事情,
不然這台摔傷的展示機開箱之後到被摔傷這展示期間店家都不用負擔成本嗎?
而且就算有其他店家現在要把展示機轉賣
我相信大家都會要求不是現場拆封驗機的,沒有人會願意用原價去買
所以個人認為事件中小朋友弄壞的是那台展示機而不是店家要另外準備的新展示機
這位家長要負責的只是那台摔傷的展示機,應該扣除展示期間合理的折舊
店家要求原價賠償是有過分的地方
我果然開始懷疑
"真理是越辯越明" 這句話
因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啊 ...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