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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 5/11(五)new iPad發售日當晚@新竹金牛頓


rinnng wrote:
PO出照片有何不妥?...(恕刪)
如果你願意
你可以把自己照片po上01試看看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你的回答也太好笑了

刷三萬元不成功是當事人回台灣才被通知的

當下一定是雙方都認定付款完成才會離開

難道要飛回美國重刷嗎?

你的想法才不道德吧

rinnng wrote:
PO出照片有何不妥?...(恕刪)


Passenger wrote:
照片...確實是不應該放的~~

但是好像很多人都沒有搞清楚.....認為樓主按照法律應該自己塗牛屎...
樓主犯錯,上面老闆自然會處罰..但款項還是要追回來..

記得以前有些例子..銀行作業員多付錢給客戶...
大家也都是手續完成了.最後銀行發現有誤..也是報警追回款項...
假如按一堆人的邏輯..這些要樓主自己負擔的話..
那為何以前那些作業員有權力可以追回呢???

難怪台灣現在很多人喜歡佔便宜..該自己的就是自己的..
不該自己的何必要吞呢?....奉勸佔到便宜的還是快把錢付一付....

參考例子..
http://mypaper.pchome.com.tw/usa2250012/post/1322146871
樓主有權力可以追回...對方不願意付款的話..可以報警處理,涉嫌侵占。


所以說,方法拙劣猶可為,但觀念態度不佳就沒救了。

今天只是 "刷卡單忘記列印出來給客戶簽收",
萬一是醫生上來PO文說,尋找昨天開刀的那一位,"忘記把我的手機留在您肚肚裡了"呢???

追回款項的方法很多,偏偏選用這種 "人肉搜索+公布錄影帶" 的方式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今天疏忽的是店家
怎麼還有臉皮要客人回來一趟阿

店家時間就是時間
客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喔



客人來的車馬費 停車費 請假的費用 難道要貴店負擔嗎?
我想樓主心急了點
版友說的也極有理

一般的程序
如果是店員自己的疏失造成
首先自己先貼錢
畢竟公司不會幫你(除非有小金庫可以支付)

然後樓主只能祈盼用任何管道來找尋買家
貼買家的照片絕對是失禮的
畢竟錯在自己不是買家

我想從銀行下手會比較適合
先詢問銀行看看能否代為協助聯繫買家並告知情況
如果已經試過就只能循警察聯繫銀行幫忙處理
當然這樣做事後需要給買家一點薄禮
順便給自己上一課

另外趕緊把所有的照片刪除
(我相信你不止po這邊)
被當事人真的會不高興

gigimmg wrote:
如果是外縣市沒人有那...(恕刪)

今天的爭論好像不是誰要去誰那邊處理的問題而是找人的方式是否妥當。
自已的疏失 竟然還敢po上來尋人

正確作法應該請銀行端協助 請銀行是否可以通知持卡人

如果銀行無法協助 就自認倒楣

我不清楚@新竹金牛頓的公司是否知道你的作法?

不過你這樣做可能已經傷害到@新竹金牛頓

可能追不回這筆錢 還可能丟掉工作
Resistance is useless...♪☆
po文這麼久了

樓主都沒刪文也太扯

都沒人知會該商店的相關人員嗎?

rinnng wrote:
PO出照片有何不妥?
當然知道不是通緝犯
當事者不一定跟你們一樣肚量這麼小
你們這些人很煩耶~
這一筆錢對一個店員而言, 是多大的數字啊?
那位在美國刷三萬元沒成功的人, 也太不道德了
是應該請媒體來採訪(恕刪)


我是那位15年前在美國的醫院刷了3萬,回台灣才被告知沒刷成功的人
請問我哪裡沒道德?難道我要再回去刷一次嗎?
我是回台灣才被書面通知的,卡是醫院拿去刷的
我當下只核對刷卡金額是否正確,一般消費者怎會知道有沒有刷成功?

PO出照片哪裡不妥?等你的玉照被PO出來你就知道妥不妥了
您不是通緝犯,難道我可以隨意把你照片PO出來喔?
找誰來採訪都一樣,恐怕到時候丟臉的是店家吧?
阿花之戀 wrote:
po文這麼久了

樓主都沒刪文也太扯

都沒人知會該商店的相關人員嗎?




連在官方FB也刊出文章了 真是可惡極了 把客人當小偷嗎?
Resistance is us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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